在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的古代,每一次天灾的发生都足以引发一次社会动荡,百姓流离失所、山贼横行成群的事情也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对当局政府的统治造成猛烈冲击。
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历朝历代都会在面对灾害时颁布一些特别的政策以帮助灾民渡过难关,而这也就是荒政,并非如我们想象般是那种荒废朝政的意思。纵观两汉四百多年,发生过的灾害竟然多达五百多次,其数量不可谓不惊人。
也正是在这种经历下,两汉的荒政得以呈现出其独特的特点。
一、两汉荒政的具体措施偏重实际
想要让荒政起到最大作用,除了需要高效的管理方式外,荒政本身是否有用才更能起到决定性作用。而纵观两汉几百年间的荒政实施历史,其手段大致也分为三种。其一,开仓放粮是一种最为实际的方法。
当灾害来临之际,大量民众都会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和劳动工具,在短时间内基本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生产粮食。
因此,直接开仓放粮让灾民们能够不因饥饿丧命,无疑是极为有用的。尤其是在某些盛世时期,经常会出现政府粮仓堆积如山的情况,放着也是放着,能够起到作用的粮食才是有用的粮食。
其二,就是迁徙民众。一方面,灾害地的土地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其上民众的财产基本也已经损失殆尽;另一方面,某些地区在两汉时期仍然处于未开发阶段,需要大量人口的迁入。
在这种情况下,将灾害地区的流民迁入到其他偏远的地方,既为他们提供了修生之所,也促进了偏远地方的开发,可谓是一举两得。
与此同时,这些民众一般在政策上也会享受优惠,这降低了他们在当地生存发展的难度。最后,则是以皇帝为首的统治者带头禁止奢侈浪费,提倡节约以将更多的社会财富用到灾民身上。
二、两汉荒政在长期实践中越发完善
1、更为完善的荒政能够带来更高效的救治
我国历史上有关荒政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在《周礼》一书当中有着这样的记载:“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十有二曰除盗贼。”
也就是说,周公在西周刚刚建立之时就已经针对荒政的实施有了自己的理解,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出了十二种方法,这足以反映出我国荒政研究历史之早及深厚。
春秋战国时期更是出现了劝分——一种教导人们要互相救济的思想,对政府荒政形成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两汉尤其是西汉的统治者们便可以在吸收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来完善自身的荒政,从而使其运转起来更加高效。
西汉出现最早的一次荒政记载是在汉高祖二年,但由于此时的荒政更多只是出于刘邦个人的突发意愿才实施开来,既没有准确的政策,也不是政府的所以其实并不能算作西汉荒政规范化的起源。
直到汉文帝在位之时,在一次治理黄河水灾的事件当中,汉文帝才出具了一条相对来说更加完善的荒政。此后两汉的统治者们便也开始根据不同的灾害来分别颁布对应的政策以减轻灾民们的生活压力,如减轻赋税、开仓放粮等等。
同时也对一些特定人群有着独到照顾,如免费治病、政府出钱埋葬尸体等等,都能够起到解决灾民实际困难的作用,极大维护了整个社会的稳定。
除了荒政本身的一些政策逐渐趋于稳定和规范之外,荒政本身在进行时的规范性也得到了提高。一般来说,当某地出现灾害时,地方官员需要层层上报至中央,同时还需要勘探灾害情况。
为了防止地方官员谎报和获得最精准的消息,中央也会派出专人来考察灾情,最终来确定荒政的具体内容。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两汉对于不同的灾荒已经出具了减灾标准,所以荒政的内容一般也是在这个标准上下。
在荒政实施期间内,政府也会派出考察官员来监视地方官员是否尽心尽力以及工作完成的效果如何。虽然过于繁琐的程序有时会造成灾害来不及治理的情况,但总的来说,还是对保障灾荒的正常执行起到了一定作用。
此后历朝历代的荒政基本也都是在这个框架内,并未太过偏离,侧面烘托出两汉荒政的完善性。
2、经书与西汉荒政有密切关系
按理来说,荒政都是在各地官员或者中央政府在考察灾害地的实际情况后所颁布,怎么会与经文有密切关系的。
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由于前文已经提到的,无数先贤早在之前就已经因为自己的实际经历而总结出了一套针对不同灾荒的理论,周公一个人就直接列出了十二种方法。也许这些方法无法照抄照搬,但毫无疑问,将其中的思想内核拿出来用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如周公所提到的“蕃乐”,意思就是不准大肆歌舞,但如果将这个概念再扩张一下,其实就是在倡导不要在灾荒年间奢侈享乐、铺张浪费。
尤其西汉在没有前朝政策可依的情况下(秦朝存在时间太短,并无经验可借鉴),就更需要参考经书当中的内容了。
另一方面,在许多经文当中都有着有关上古先贤因为不忍看灾民受苦受难、宁愿自己付出巨大代价而受到广大民众爱戴的事情。本来这些故事存在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教导现任统治者要向上古先贤学习做个好皇帝。
但是,这些故事在灾荒期间反倒被帝王所利用来为自己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他们往往会引用经书当中的经典条文来制定相关荒政的具体内容,最终表明自己关爱民众的心情。
当然,这些政策对灾民们来说确实十分有益,同时也会让当政的帝王在无形之中与上古先贤媲美,从而起到拔高其地位和形象的作用。
毕竟都能和尧舜禹相提并论了,还能不是好皇帝?若是后世史官能够在描述时加上这么一笔,那可就真的流芳百世了。
3、国家经济与荒政的实施之间相互影响
灾荒的出现,在经济上不仅意味着政府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来进行赈灾,同时也代表灾害地区在短时间内是基本无法创造出大量财富以缴纳税赋的了。因此,对政府而言,每一次灾害都是对其财政的一次巨大打击。
若是在刚刚经历了如文景之治、明章之治那样的盛世,政府倒也还能凭借自己的库存轻松应对。可若是恰逢国家财政不佳的年头,或者灾害本身就十分严重的时候,那么荒政的实施可就会遇上大问题了。
如汉武帝元狩三年,山东曾发生过一次大型水灾,虽然汉武帝已经极力相救,但最终还是只能采取移民的方式来缓解灾情,“费以亿计,县官大空”。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那两年汉朝开始对匈奴大规模用兵,财政都用在军事上了。
开头已经提到,两汉四百多年间发生过五百多次灾害,但记录在册的荒政实施却仅仅只有一百多次,其数量差距不可谓不大。也就是说,在面对四百多次的灾害时,汉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根本无力支撑其实施荒政以救济灾民。
至于故意不救,想必来说应该不可能,毕竟救济灾民其实也就是在拯救封建王朝本身。因此,汉朝政府在很多时候只能寄希望于社会。
有的人是真的心系于民、愿意舍弃家产来帮助灾民,最终成就一段佳话;有的人就是为了与政府交换利益,又或者说根本不愿出钱救济灾民,只想要置身事外。而这,也就加重了另一个社会现象——重农抑商。
由于商人自身的特殊性,导致其在几乎历朝历代都是属于被严重打压的群体,汉朝自然也不例外。比如在立国之初,刘邦就曾经下达过“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团辱之……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的严苛命令,直接反映出了其西汉政府对待商人的态度。
而在一些灾荒年代,当政府想让商人救济社会或者向其借贷之时,有时却会遭到商人的刁难。危急时刻政府还不会计较,但等到灾害治理好之后,便是秋后算账的时刻——加大对商人的限制便是一个明显的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汉朝的商品经济发展无疑便受到了一定限制、国家财政水平自然也无法大幅度提高。
三、总结
总的来说,作为一种赈济灾民以维持自身统治的措施,荒政的实施动机不仅仅是源于政治,更多时候也是出于统治者本身心中对广大民众的关心和怜悯。
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除了某些暴虐的君王,一般的统治者都是不忍心看到无数民众受苦受难的。
虽然两汉政府之前的朝代并没有规范性、制度化实施荒政的先例,但它们能够根据自身多年的经验来开创出一套直至如今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体系来,无疑是极为伟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