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38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2014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提出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考生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高考加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个别中学、学生及家长不考虑学生个人实际,功利性追求通过加分等“捷径”进入大学,甚至不惜“造假”,严重违背了学校教育教学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社会公众对此强烈反对。为此,近年来我们对高考加分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取消了奥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特长类加分项目。因此,现阶段不适宜将发明专利纳入高考加分项目。中学生有发明创造等方面特长的,可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