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加强体育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搭建中立高效的服务互助平台
人民网北京5月28日电(李乃妍、欧兴荣)我国当前的体育法律人才培养情况如何?组建“体育法律服务互助平台”是否有必要?首都体育学院原校长钟秉枢,《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日前做客由人民网体育部和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共同打造的“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对相关话题展开了探讨。
发挥专业特长 加强体育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谈及我国的体育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问题,钟秉枢表示,当前还非常缺乏专门的体育法律人才队伍的体系构建工作。他认为,如果要培养体育专业法律人才,体育院校不应是在本科层面再建法学院,而是应该和有关法律院校合作,在本科已有的基础上,进行硕士和博士人才的培养。该领域的人才培养是和社会需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社会需求增加,市场导向明确,人才需求会进一步增加。“如果涉及到体育深层的,我主张在体育院校培养,培养项目精通的,从项目规则的视角透视背后的法律问题,而专业法律院校培养的更多是通用型人才,两者有机结合才能把队伍打造好。”
“我们培养的人才一定要既懂法律,又懂体育,更要懂外语。”刘桂明表示,我国目前有40多万律师,据不完全统计,真正能够用外语,用国际主要通用的英语去应对、诉讼和仲裁的,不超过三千人。体育法律服务人才肯定要走向要国际化,外语交流很重要,语言如果不过关,对规则的理解,乃至法律服务的应对,都很难过关。而且既要培养看规则和用规则的人才,更要培养定规则的人才。“定规则的人才是指将来要有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进入国际组织,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这样的人才多了,我们的话语权就会增强,运动员和教练员对规则的理解也能进一步提高。”
“我的观点还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国内很多当事人找律师常常出现一个误区,希望自己的律师能找到比对方更多的证据,我的证据多对方证据少,就能在法庭上逼对方就范。”马宏俊表示,自己讲课时一再重申,真正高明的律师,不在于收集到证据的多寡,而在于是否对证据作出科学的审查和判断,驳倒对方的证据,哪怕仅有一项证据,甚至一项证据都没有,但结论观点必须依靠证据的支持,只要驳倒支撑对方观点的证据就可达到目的。作为法律专业人员要引导当事人从不懂到懂,从不熟悉到熟悉,从不能认知到最终认知,从不能配合到最终能配合好。“这也是法律人论证的道理,肩负一个漫长又艰难的任务。”
倡导搭建中立高效的体育法律服务互助平台
马宏俊介绍说,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建起体育法律师人才库,面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运动员等提供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信息,面向执业律师、高校师生提供体育法律业务培训、会议、交流等信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法专业律师执业信息,这是纯公益性质的。他们希望因应市场供需关系,使得律师服务能够更贴近社会需求,帮助当事人快速精准地找到匹配的法律服务,同时也做好中国体育律师的人才储备工作。“目前第一批律师库名单已经发布,接下来其他的功能也将逐步显现出来。”
“我非常同意建立体育法律服务互助平台,可以高效中立地为供需双方找到洽谈、培训、资源共享的地方,通过平台既能促进中国法律界深入到体育中去,也能促使中国体育界加强与法律界的联系。”钟秉枢认为,中国当前还没有建立与体育配套的法律服务体系,如果法律工作者没有深入到体育内部去,体育工作者又缺少律师经验,有些事情就很难办。“我特别希望有过各方面诉讼经历的律师们,对某一项目感兴趣,进入到相关的体育法律服务互助平台中去,年轻的职业律师们,如果对体育感兴趣,也可以更早地介入,真正把平台打造好服务好,解决目前存在的体育法律服务不到位的矛盾。”
刘桂明也认为,必须建好体育法律服务互助平台,才能培养更多的人才,才能更多更好地把专业做好。“人才问题、专业问题,导致对规则的理解、认识问题,乃至我们管理思维的问题,都是信息不对称、相关平台建设不及时产生的,一定要设法尽快把平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