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根据学区划分,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原则,分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月27日~7月7日,各公办学校根据各类资审学生人数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实施分批依次录取,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相关信息。
第一批次:录取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次: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其他享受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第三批次:安排统筹类学生。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按照落户时间依次安排入学。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按照租赁协议签订日期依次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结合购房、居住年限及务工时间等情况依次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浐灞生态区接受义务教育。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浐灞生态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人员在浐灞生态区务工的,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记者 康乔娜
作者:康乔娜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