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9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有关情况。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在回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各种不同名目的培训项目,各地要根据培训项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情况,请专家或者机构进行综合研判。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因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管理原则是不一样的,所以必须区分清楚培训内容是否属于学科类。
负责人透露,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和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校外培训的,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经过综合判定,如果培训实质上是对涉及以上学科相关内容进行的专门学习和讲解,强调学科知识的导向,为升学考试服务,与学校教育功能更为相似和接近,应按照学科来进行管理;并不是不让举办学科类培训,而是用更严格制度去管理学科类培训。”负责人表示,各地培训机构情况不一样,所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把关,把标准交给专家和专门组织,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去判定。上海、浙江等地已做了探索。
对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如何防止超纲?负责人也回应封面新闻表示,根据中央“双减意见”明确要求,治理和查处超标培训,管好培训材料是关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材料内容要科学准确,容量和难度要适宜,要与国家课标相匹配,不得超标超前。
“通过将使用的培训材料与学生所在的年级进行比对来判别培训内容是不是超过了标准和进度,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方式。”负责人表示,对于培训人员的一些具体的教学行为,主要是通过压实机构对内部人员的管理责任来实现,同时要有外部监督。
负责人强调,教育部及各地正在积极探索,通过技术赋能等监管方式,利用多种手段进行甄别,包括视频、音频等方式开展检查抽查巡查,加强对培训活动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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