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考试学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二、招生计划
注:后期若增加计划,计划将优先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等专业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届时集体商议将计划分配给生源质量相对较高的专业并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
(二)提交方式:
(三)提交材料清单:
1.证件原件
a.身份证
b.已获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硕士生: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2.主要科研成果原件
具体要求如下:
封面为科研成果目录,包含但不限于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
所有科研成果(含目录)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扫描进同一个PDF文件。
内容: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截止报名日)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3.主要业绩成果原件
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为业绩成果目录。
2.所有业绩成果(含目录)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扫描进同一个PDF文件。
3.内容:
①报考思政骨干专项博士: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重大荣誉(含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学生团体所获重大荣誉,不超过3项)等。
②报考思政教师专项博士: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
4.英语免考考生的免考依据原件(CET6成绩单等),如已提供过原件请附页说明并手写签名。
5.健康应试承诺书(南师大研招网《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考试通知》附件3,下载打印后签字确认)。
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
四、学院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核形式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部分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30%。
2.面试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综合考核面试成绩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70%。
(二)成绩计算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学院综合考核笔试成绩×30%+学院综合考核面试成绩×70%
学院综合考核面试成绩=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得分×1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4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50%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5%+专业基础课成绩×25%+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五、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拟定为4月24日--27日进行
六、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七、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50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八、其它
1.本方案的解释权为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