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宋太祖时,吸取南汉主刘鋹的教训,规定内侍的官阶不得超过供奉官。因为刘鋹当国时,宫中宦者至7000多人,还有晋升至三师、三公的,以致亡国。真宗时,限定内臣的官阶最多可迁为节度观察留后,不准迁为节度使。如真宗宠信的内侍刘承规,便以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致仕,死后才追赠镇江军节度使。
一般情况下,内侍官“领遥郡”,至观察使为止,甚至不准晋升为团练使,即使有勋劳,也另立昭宣、宣政等使“以宠之”。至徽宗时,宦官势盛,开始突破有关“止法”,竟然多人晋升为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如童贯累迁为武康军节度使,又除开府仪同三司,封广阳郡王。梁师成拜节度使、太尉、开府仪同三司。杨戬也拜彰化军节度使,迁检校太傅,死后追赠太师、吴国公。
南宋时期,严格遵行内侍官阶升迁的“止法”,没有出现一名内侍生前得以迁至节度使的情况。但是有宋一代宦官尚未构成祸患在于严格的约束机制。这是宋朝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
《宋史》“宦者”传,列有宦官53人。其中北宋43人,因典兵而立有边功者达27人。尽管到徽宗时出现了童贯、梁师成等宦官,他们“穷奸稔祸,流毒四海”,加速了北宋的灭亡,但尚未达到弑君立帝和篡夺皇权而恣意发号施令的最严重的境地。
究其原因,是宋朝统治者对宦官建立了一套监督制约机制,并使之不断运转,发挥效能。宋初皇帝重视对宦官的约束和限制,后来便成为“祖宗之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被各朝皇帝所遵行,并且编入法典
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年),宦官王继恩因率军镇压川峡王小波、李顺起义有功,中书门下拟晋升为宣徽使。太宗不允,提出:“朕读前代史书多矣,不欲令宦官干预政事。宣徽使,是充任执政之前一步。只可授以它官。”
宰相恳求说王继恩有“大功”,“非此不足以赏”。太宗大怒,“深责”宰相等人,因而命翰林学士张洎和钱若水商议另立宣政使官名,序立在昭宣使之上,授给王继恩。翰林学士张洎“善事内官”,曾引唐朝“故事”,奏请太宗任命内供奉官兰敏政为学上使,内侍裴敏为副使。

太宗说:“此唐室弊政,朕安可踵此覆辙?卿言过也。”真宗曾与宰相王旦等说:“前代内臣,恃恩恣横,蠹政害物,朕常深以为戒,至于班秩赐与,不使过分,有罪未尝矜贷,此辈常亦畏惧。”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王旦等人说:“前代事迹昭然,足为龟鉴。陛下言及此,社稷之福也。”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还下诏说,凡内臣出外任职而干预州县公事,以及所在官吏不立即奏申朝廷,“并置于罪”。同时,重申“祖宗旧制”:凡内臣出使,“皆责知委状,敢妄奏他事者,当伏军令”。至此,政事皆归中书门下,宦官不得干预,也不得充当将帅。
仁宗时期,也曾发布过限制内臣养子的数量和内臣奉使江、淮只能坐驿马而不许乘官船等诏令,但总的来说仍没有充分发挥皇权对内侍的威慑力量,因此一些内侍活跃于政治舞台,引起许多官员的非议。
神宗时,“始令王中正、李宪稍预边事”。入内内侍省押班李宪受命赴陕西,以“秦凤、熙河路计议措置边事司”为名,军前诸将皆受“节制”,其实是“大帅”。神宗也曾颁布一些诏令,如规定内侍两省对三省用“申状”,对尚书六曹用“牒”,不隶属御史台六察,但委托御史中丞和言事御史负责“弹纠”。哲宗时,曾下诏严禁宗室与内侍家“联姻”,以防宗室与内侍势力合流干政。
南渡后,屡次下诏禁止内侍不得干预军政和朝政。如建炎元年(1127年),下诏禁止两省内侍与统制官、将官等“私接见往来,同出入”;“如违,追官勒停,编管远恶州军”。建炎二年(1128年),内侍邵成章“不守本职,辄言大臣”,高宗下诏将其除名勒停,送南雄州编管。另一内侍王嗣昌也因“好大言,议国政”,高宗特下诏令离开内宫,“送吏部与差遣”。
建炎三年(1129年),又下诏说:自徽宗崇宁以来,“内侍用事,循习至今,理宜痛革”。自今内侍不准与“主兵官”“交通、假贷、馈遗”以及“干预朝政”;“如违,并行军法”。绍兴三年(1133年),下诏命内侍官不得出门会见或在家接见宾客,并且令敕令所立法。
后来的《庆元条法事类》即规定:“诸内侍官辄与外朝官非亲戚往还,或出遏接见宾客者,并流二千里,量轻重取旨编置。”孝宗时,也曾下诏规定自今内侍“不得兼兵职”,宁宗时,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明确规定:诸内侍官乞求“提领外朝官职事、干预朝政者”,流2000里,视情节轻重“取旨编置”。其他转归吏部管辖的内侍(包括寻医侍养、随侍、随行指教、丁忧服缺之类),“辄往边守及有上文违犯者”,除名勒停。各级官员为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时要求皇帝或朝廷制裁某些越轨的内侍,以维护“祖宗之法”

真宗时,内侍刘承规以忠谨得到宠信,病重,要求真宗授予节度使。真宗对宰相王旦解释说:“承规俟此以瞑目。”王旦说:“若听所请后必有求为枢密使者。此必不可。”真宗才算作罢。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仁宗时,虽然皇权放松了对内侍的约束,有些内侍公然干预朝政和军事,但许多官员弥补了皇权的不足,纷纷上疏要求制裁这些内侍。范仲淹知开封府时,有内侍阎文应“怙势作威,倾动中外”。郭皇后暴卒,朝野皆怀疑阎文应放毒谋害致死。
范仲淹乃“抗疏列其罪”。范仲淹在递呈此疏前心情极其紧张,连续几晚“环步于庭,以筹其事”,将家中所藏书籍中有“预言兵者”一概烧光,还告诫长子范纯祐说:“我今天上疏指斥皇帝身边的小人,必定得罪以死。我死后,你不要再做官,只在坟边教书为业。”
奏疏呈上后,仁宗采纳,罢黜了阎文应。知审刑院丁度反对派内侍负责审理诏狱,认为应该委派御史。知制诰胡宿抵制仁宗恢复葛怀敏“内职”的命令,封还中书门下送到的“词头”,拒绝草制。胡宿在奏疏中指出:原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管勾皇城司公事葛怀敏,“宿卫不谨,致逆徒窃变,震惊宫闱”。
葛怀敏既因失职受罚,解除“内职”,“令居外任”。但现在乘奏事之机,突然受命恢复内职,就将恢复原在入内内侍省的职事。按照“条制”:内臣居都知、副都知之职,有过失而降充外任者,便不准再任旧职。请求命令有关机构“检详旧制,追浸今命”。知制诰刘敞也曾拒绝起草入内内侍省押班石全斌晋升为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的告词。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都知王守忠,以“东宫旧恩”,几次向仁要求真授“留后”;仁宗也赞成,但枢密使高若讷坚持不懈,乃作罢。王守忠患病,又要求当节度使,宰相梁适说:“宦官不除真刺史真节度使乎!”仁宗说:“朕尝许守忠”。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梁适说:“臣今日备位宰相明日除一内臣为节度使臣虽死有余责。”仁宗乃授王守忠为武信军留后,同时声明他人“毋得援例”。有的地方官还自发起来抑制宦官。知并州杨偕对于本州胆敢干“预军事,素横”的“中官”监军“一绳以法,命率所部从副都部署赴河外”,且告诫说:“遇贼将战,禀副总管节度。”
监军不服,持檄争辩,杨偕叱责说:“汝知违主帅命即斩首乎?”监军骇怕,不觉堕笏,次日告假。南渡初,元帅府马步军都总管马扩也曾向高宗上奏,说:“自唐以来,用中贵人监军,专权掣肘,每致败事。”要求“罢差中贵监军”。取得高宗的同意。
绍兴末年,中书舍人、直学士院虞允文不赞成三衙管军用宦官充当承受,指出“三衙交结中官”的危害性,高宗“大悟”,立即下令停罢承受的任命。理宗时,内侍董宋臣、卢允升“窃异权柄”,权臣贾似道入相,“谈笑之顷,出之于外,余党慑伏,惴无敢为矣”。相权的增重,必然抑制了内侍的政治活动。台、谏官对内侍实行严密的监督和无情的弹劾。
在宋朝,台、谏官是约束监督内侍的主要力量,尤其是在皇权放松对内侍约束的时期。仁宗时,虽然也有一些官员对内侍的违法参政、升迁等予以抵制,但主要依靠台谏官进行弹劾。南宋赵汝愚所编《国朝诸臣奏议》“百官门·内侍”,百官上仁宗的24篇奏疏中,只有3篇系知制诰和审刑院详议官所撰,其余21篇都是台官和谏官奏申的。

如景祐三年(1036,在谏院供职的右司谏韩琦上疏,提出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张永和因主管建造睦亲宅有功,特授遥郡团练使,接着,内侍省都知以下也“优加使额”。韩琦认为这些做法“皆涉无名”,“众论益以怀疑”,要求“亟急追寝”。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庆历八年1048,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连上数疏,指出仁宗批准入内都知、昭宣使王守忠晋升为景福殿使,又赐节度观察留后的月俸,违反了“祖宗之制”。他说:“内臣领遥郡,祖宗之制止于观察使,然非积劳,未尝妄授。”而如今王守忠虽然不授两使留后,但得其俸禄。他建议只授王守忠宣庆节,停发所有两使留后的俸料。同时,他提出王守忠不能参加紫宸殿的宴会、因为根据“阁门仪制”只有正刺史以上凡遇宴位坐次,方许列在殿上,而带刺史、节度观察留后皆系遥郡,不得与正官同等待遇。本来,王守忠已被安排参加紫宸殿的宴会,等到何郯呈上奏疏,“自知未允、宴日,辞而不赴”。
皇祐五年1053,御史中丞孙抃上疏,奏论“内降诏旨”除授王守忠节度使不当。他说,唐制,节度使“所以尊严将领,专制军事,安危成败,一以系焉,岂宜中官得处其任!”太宗朝王继忠“平剑南,有大功”,也不过授宣政使。“陛下”不应对王守忠“假大官秩,以逾祖宗法典”,免“取天下四夷之笑”。
嘉祐七年1062,监察御史里行傅尧俞曾六次上疏,揭露内侍朱颍士“千求内降”,入内都知李允恭“公违制敕”奏荐其孙永昌为入内黄门。英宗时奏弹内侍的七篇奏疏和神宗时十三篇奏疏,更全部是台、谏官所撰。
如治平元年1064,知谏院司马光列数内侍任守忠十大罪状。钦宗时,监察御史余应求上疏指出“自古中人预军政,未有不为患者”。“国家近年边事专委童贯、谭稹,终成大祸,几危社稷”。
他认为委派内侍为承受,“其实监军也”,主帅反而不专军政,“而关决于承受”。他主张撤销这些随军承受,台、谏系统约束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转,比较有效地限制了内侍势力的膨胀,并将其政治等活动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爱国军民自发起来惩处内侍,成为削弱内侍势力的最有效方式。

徽宗朝的25年,是有宋一代内侍恃宠而骄、专横跋扈的时期。内侍童贯和谭稹“互掌兵柄二十余年,赏罚不明,号令失信,西则侵凌夏国,北则契丹败盟,致将帅解体,士卒不用命”。另一内侍梁师成“阴主上文书,遂行宰相事,俾王黼在外表里之,内务关决”。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宰相蔡京为保持自己的权位,与内侍交结并“尊宠之”,“内外政事无大小,未有不关内侍者”。内侍们“或建节施,或领师傅,又有领三馆者,有封侯王者”,宰相“往往其门生”,执政大臣“顺意者荣华,逆旨者枯槁”。
内侍们还在京城横行不法,欺压百姓,积怨甚深。钦宗靖康元年1126,金朝兵临开封城下,宋朝守城兵力不足,命百官与军士上城,相杂守御,而以内侍官分部统率。金兵“纵矢射城上”,内侍下令守城者不得回击。
有一军士激于义愤,自引炮石击打金兵,一发击杀数人,内侍官反而将这名军士杀死,宋军由是不敢动。以陈东为首的太学生300人眼见形势危急,相率伏阙上书,力陈李纲等人无罪而罢官,“乞请复之,以慰人望”。一时军民数十万人聚集于宣德门外,群情激愤,“凡见内侍,皆撕擘杀之,死者二百余人”。
随后,百姓又闯入内侍之家,“所遇辄杀,掠其财物”,搜获兵器不计其数。钦宗无奈,下令复用李纲和种师道,并将城上守御和城门监守的内侍全部撤走。这场军民惩处内侍的运动,最终取得了胜利。
南宋初年,高宗小朝廷迁至扬州,其“藩邸”旧人、入内押班康履恃恩用事,“颇忽诸将”,“诸将多奉之,而台谏无敢言者”、及至转移至浙西,路过吴江,内侍们以射鸭为乐。到杭州后,又赴江下观潮,营帐堵塞街道。这时,军民骨肉相散失,沿路都贴满了寻人的榜子。因此,“军人皆愤惋不平”。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统制、鼎州团练使苗傅和威州刺史刘正彦对康履等内侍尤为“切齿”,说:“汝辈使天子颠沛至此,犹敢尔耶”至建炎三年1129,苗傅和刘正彦发动兵变,首先杀死由宦官推荐而新任签书枢密院事的武将王渊,张贴榜文说明将“为民除害”,“应大臣罪恶显著,及内侍官等,并待诛裁”。苗傅厉声对高宗说:“陛下信任中官,赏罚不公,军士有功者不赏,内侍所主者乃得美官。”
大臣黄潜善和汪伯彦“误国至此,犹未远窜”。王渊遇敌不战,因交结康履,乃迁枢密院。要求杀康履和蓝球、曾择,“以谢三军”。高宗回答说:“内侍有过,当流配海岛,卿可与军士归营。”并许愿苗、刘晋升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苗、刘手下的将官“扬言”:“我等欲迁官,第须控两匹马与内侍,何必来此!”高宗被迫交出康履,苗傅等立即将康腰斩。
此举,苗、刘率领军士杀死内侍100多人,给予内侍势力极其沉重的打击。从此,内侍势力一蹶不振,长期受到严格的约束。
宋朝君臣之间在内侍问题上,大部分时间能够互相监督,互相牵制;君臣共同对付内侍,严防其专权不法。同时,内侍也失去藩镇与之结援。只有在徽宗朝,由于君臣携手约束监督宦官的机制失调,因此内侍得以左右朝廷,导致北宋亡国。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5099 字。

转载请注明: 宋朝皇帝注意对宦官的管控而官员也进行有效监督故可避免宦官之祸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