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除了重庆,近年来,陆续有四川省、贵州省等地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和小编一起来看吧~
重庆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
据“重庆教育”报道,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日前,市教委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
贵州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贵州省教育厅2020年4月下旬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四川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2020年4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其中明确提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
云南
出台减负措施规范学校管理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2019年10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分35条,分别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办学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四个大的方面,明确中小学生减负举措。
其中,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减负措施中提到“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本文综合整理自 | 重庆教育、云南省教育厅、贵州教育发布、四川教育发布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