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肺结核体检结果将纳入学生与教职工健康档案

为减少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流行,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中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国家卫健委:肺结核体检结果将纳入学生与教职工健康档案

近年来,我国结核病疫情呈下降趋势,但由于人口基数大,疫情仍然十分严重,是全球结核病高负担国家。学校是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结核病,很容易发生校园内的传播流行。

指南对学校常规预防控制措施做出了规定,其中明确健康体检是早期主动发现肺结核患者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中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原则上在学生入校前完成,最晚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学校和体检机构共商确定。

其中,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的体检内容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问诊由学校校医、经过培训的老师或体检机构人员开展,对于低龄新生可询问其家长,记录询问结果。对于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学生,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放《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要求其到学校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TST(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测。对于高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内容为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TST检测;大学入学新生的体检内容则为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在新生入学时,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发放《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

学校应当将体检发现的异常结果及时告知本人及家长。对于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要由体检机构与学生所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核准学生信息后进行传染病报告,并将患者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治。

指南称,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外,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加强每日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高等院校要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渠道,及时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尤其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年级、宿舍楼层以及感染率高的班级、宿舍应加强主动监测,保证可及时发现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学生并有效转诊。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欢

编辑 匡峰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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