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能否赋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9月27日记者获悉,教育部近日做出相关回复称,下一步将出台多份文件,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压实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责任等。随后,“导师将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话题登上热搜。
记者注意到,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提到:“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
消息引起网友关注。不少网友指出:“评价标准和体系必须透明、公开接受监督”,“对权力的制衡要及时跟上”等。
实际上,教育部在《答复》中并未对“导师能否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问题作出直接答复,而是表示将围绕建议将进一步开展工作,包括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
据悉,《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已于日前印发,提出要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
同时教育部称,2020年下半年,将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压实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责任,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等。
另外,2020年下半年,教育部将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吴兴发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