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6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指出,阳光城董事局同意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6.10-0.1993946=5.90元/股,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6.89-0.1993946=6.69元/股。
此前在2018年9月19日,阳光城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442人调整为424人,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9月21日,行权价格为6.16元/股。
2019年9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将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16元/股调整为6.10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358名激励对象合计6,438.75万份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获得行权资格。
2019年7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确定2019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184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的6,4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8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