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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该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学生未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作业,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作业;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学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统筹,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记者注意到,《通知》对中小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做了具体的规定。
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书面作业一般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超过90分钟,初中不超过120分钟。作业应当堂布置,不得通过短信、QQ、微信等载体布置作业或课后临时增加作业。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
未在特定内完成作业可说明情况缓交
《通知》要求,教师要科学合理有效布置作业,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值得一提的是,三至六年级学生21:00点前、初中学生22:00前、高中学生23:00前确有困难,不能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作业。
可布置家务劳动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
《通知》指出,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可采取“基础+弹性”的作业模式,“弹性作业”要体现分层、灵活的要求,供学生自主选择。可布置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参加体育活动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让学生从作业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获得有效的学习效果,促进学生学习品质的养成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对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及时进行批改、反馈。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学校要引导家长监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
严禁利用体育等课程时间完成其他学科作业
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利用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等课程时间完成其他学科作业。严禁利用课间活动时间让学生完成课内或课外作业。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市、县(区)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中小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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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手机江西网、大江网
编辑:徐辉亮
责编:周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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