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房”坐地起价,该有人管管了

“考研房”坐地起价,该有人管管了

“平日不足200元的酒店,到考试那天突破1200元。”近日,有考研学生反映,考研在即,自己考点附近的酒店涨价过于离谱。记者调查发现,“考研房”价格暴涨十分普遍,最高的甚至涨了8倍多(据12月14日《齐鲁晚报》)。

考点周围“一房难求”,“考研房”任性涨价,考生为方便考研咬牙“出血”。近年来各地针对天价“考研房”现象的举报投诉数量不少,但治理却缺乏成效。原因有多个方面,但究其根本,这与各方对“考研房”价格暴涨到底是供求关系引发的价格波动还是因牟取暴利形成的价格违法看法不一有关。

“家家都在涨,不涨白不涨”“明码标价,爱来不来”。多地酒店经营者认为,考研期间涨价无论5倍、10倍均为市场供需变化后的正常反应,只要酒店明码标价,消费者也接受,就无可厚非,只有那些因涨价恶意取消之前预约的行为,才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有的监管部门人员也表示,酒店有自主定价权,如果酒店是明码标价且没有价格欺诈行为,监管部门就没有对涨价进行干预的法律依据。

事实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同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哄抬价格,有四种情形之一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就包括“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那么,涨价多少属于哄抬价格或者价格过高?今年河南郑州暴雨期间相关案例或可作参考。7月21日晚,郑州遭遇特大暴雨,位于郑州东站附近的某酒店坐地起价,将客房价格从200元至300元直接涨到2888元。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酒店涉嫌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属于哄抬价格行为,并因此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同理可见,“考研房”价格暴涨五六倍,绝非正常的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发生的价格波动。一方面,根据价格规律,商品价格由价值决定,而考研期间酒店的成本与平时相比并未有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因需求增加,适当涨价是市场行为,但涨价数倍、数十倍,甚至临时抬价、坐地起价,那就是以“供需关系”为幌子扰乱市场行为,涉嫌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价格违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易行为,看似是自由交易,实则是披着“定价自由”的外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的公平交易原则和民法典中的公平、诚信等原则。

“考研房”价格暴涨问题年年引发关注,却仍能堂而皇之存在,可见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那么,如何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真正将监督做到实处?恐怕还需监管部门走出认识误区,积极适用法律对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动真碰硬,通过出重拳、揪典型,对相关经营者形成威慑力;同时,对于新闻监督和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报必查、违法必究。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对涉及考生刚性需求的事项也应提供合理保障,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天价“考研房”问题。(陆青)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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