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高职院校招生要引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报考,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

教育部: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资料图。图片来源:新华社

《通知》明确,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各地要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合理安排所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各地要与招生规划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综合考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优质院校和专业招生。

《通知》要求,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贯通专业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结合专业特点,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分类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每年春季举行。

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依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此外,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或经省级招委会批准的少数优质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有条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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