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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雍正时期,开始在西南少数民族中废除了土地司制度,改革土地分配的政策,实行流官统治的政策,史称改土归流;改土归流的背景是什么呢?
雍正画像
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原来实行土司制度,土司权力很大,威胁清王朝的统治,为了解决土地割据的弊端,雍正四年期间,一位总督向雍正请命,建议取消关于土司世袭制度,因为未完善的土司制度使得很多农民需要向官员借地耕种,收入因此也变得十分微薄。清楚的看到这一点的官员建议雍正能够设立府,厅,州,县等地方行政单位,派遣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查询此事后雍正非常赞赏这方面的提议,并将整件事情让他去办理;这便是改土归流的背景了。
六年之后,又命朝廷命官推广正在实施的改土归流政策。到雍正九年期间已经开始正式实施改土归流,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割据的局面,大大的减少了叛乱的因素,也开始加强了政府对于地方的管理,非常利于当时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对于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出权力的人会给予赏赐和职务,对抗拒这项政策的人进行处罚,没收个人财产,并将那人迁徙到内地省份,给小田耕种。在改土归流的地区征收赋税,增加了国库的收入,同时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维护了国家的统一;这便是改土归流的背景了。
改土归流始于何时
改土归流是于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推行的政策,那么具体改土归流始于何时呢?据史料记载清朝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是于1926年五月推行的。
雍正画像
改土归流始于何时呢?雍正四年,鄂尔泰多次上书请求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他要求调整不合理的行政区划,统一集权,以便地方官行事。可以说鄂尔泰是改土归流的推行者。雍正帝对鄂尔泰的观点非常赞同,并把改土归流的施行全权交由鄂尔泰办理。雍正六年,雍正帝任命鄂尔泰为三省总督,并命张广泗在黔东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世袭的土司制度,改为朝廷的流官统治。对于主动配合的土司,都会给予赏赐,赐予官职;对于武力反抗或其它方式抗拒的,都将其迁出西南地区以外的省份再做其他安排。由于改土归流受民众拥护,在形势压力下,各地方势力纷纷主动交职。改土归流之后当地设立府县,增设军事机构,并建立学校。土地也按亩征收,征收赋税的数额也相对较小,人民所受剥削有所减轻。改土归流的面积较广,涉及民族数量较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全部推行。这之后有顽固分子继续鼓动民众叛乱,虽雍正年间镇压未果,但乾隆即位后于1736年平定叛乱。
改土归流始于何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改土归流的推行对于西南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也符合了历史的发展趋势。
改土归流的过程
改土归流是在大清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推行的政策;当时西南地区实行的是土司制度。土司占据所有财产,人民依附于土司,受土司的严重剥削。土司制度也严重阻碍了当地政治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土司具有一定的割据意味,一些大土司的地位甚至超过了王侯,这严重威胁大清的统治。雍正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于是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那么改土归流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雍正画像
改土归流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由于人民受到的剥削严重,改土归流一经推行,便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对于一些安分守己的土司,雍正帝认为可以不改,以免人民受失业之苦。而对于一些野蛮狂妄的大土司必须进行改土归流。根据土司态度的不同,赏罚也很分明。改土归流之后在当地设立府县,增加军事机构。在当地建城池,办学校,收赋税等等。改土归流涉及地区广大,民族众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这就是改土归流的过程。
改土归流后期,仍有一些上层土司不甘心,伺机复辟。雍正十三年春,贵州古州上层土司鼓动百姓叛乱,雍正帝派兵镇压失败,之后乾隆登基后派大臣前往当地经略,才逐渐定叛乱。改土归流的过程虽然不久,但改土归流的实行推动了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减少了叛乱的因素,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巩固了各民族的关系,推动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改土归流的特点
改土归流是明清时期针对南方少数民族实行的管理政策。在此之前少数民族长期实行土司制度,但是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浮现,边疆地区经常发生土司之间斗争的局面,于是统治者将权力收归中央,派流官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改土归流的特点十分显著:具有不彻底性,采用暴力与和平相结合的方式,具有时间性和渐进性。
木氏土司府
改土归流的特点如此显著是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造成的。从时间上来讲改土归流需要少数民族接受中央的管制,接受流官的治理。生性好战的蛮夷之地是中央政策执行最难落实的地方,所以具有时间性。改土归流的特点之二是渐进性,由于民族文化之间的差距,改土归流的政策需要缓慢实施,这是民族间交流和融合的过程,必须循序渐进。
改土归流特点之三是不彻底性,由于流官治理,会存在对当地民俗不了解的情况,导致徭役制定不合理,激化民族矛盾。最后就是管理方式存在武力与和平相结合的特点,由于改土归流中央派军队驻守南方,维护地区安定,但是遇到挑衅中央权威的情况,军队会对边疆民族展开屠戮政策。改土归流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土司之间矛盾,维护了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对于农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改土归流的不彻底性使民族矛盾依旧存在,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改土归流的意义
我国明末清初时期,朝廷为了防止西南少数民族叛乱,把原来的土司制度改成了流官制,废除了原来的土司。土司指的是当时少数民族的首领,而流官指的是朝廷指派的流动官员,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改土归流。那么改土归流的意义是什么呢?
云南土司府
实际上改土归流的意义非常大,在这个政策实行后,有一些地方的少数民族首领叛乱,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乌蒙土司叛乱。改土归流是朝廷为巩固边疆地区的统治而做出的努力。虽然这个政策实行的范围很小,但它的影响却极其重大。从本质上讲,改土归流的实行,让朝廷更加巩固的统治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当地战乱的局面,让各个民族之间有了更加亲密的关系和更好的发展,国家更加安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实在是一个良好的制度。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改土归流坚持了朝廷对边疆政策的延续,对于清政府来说也是一种开明的行之有效的政策。
因此,改土归流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最直接的是对当时朝廷的贡献,维护了清政府的统治。然后它让祖国更加安定,有利于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传播到较为落后的西南地区,取消吐蕃、建立流官也让朝廷对西南地区的管理有很大的加强,开发了边疆,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团结,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