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普及,均衡发展!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20.7万所学校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20.7万所学校、1.58亿名学生、1057万名教师。在教育部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2012至2021年这十年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

全面普及,均衡发展!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20.7万所学校
资料图

教育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2至2021年,我国小学净入学率从99.85%提高到9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长期存在的辍学问题得到解决,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以前所未有力度狠抓控辍保学,如四川凉山州劝返了6万余名辍学学生,确保一个都不能少。教育部还连续实施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2021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92.0万人,比2012年增加54.1万人,增长142.8%。

聚焦“乡村弱、城镇挤”问题,教育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2012至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从3.7平方米增至5平方米,生均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从7.3平方米增至8.2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从727元增至2285元,互联网接入率由25%提升到近100%,大班额比例由17.8%降至0.71%,超大班额比例由6.6%降至0.01%。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危房、大通铺等问题基本解决,特别是许多中西部农村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实现质的飞跃,“最好最安全的建筑在学校”得到群众的公认。

十年来,教育部还提升了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实行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从909万增至1057万,增加了148万人,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由47.6%提高至77.7%,总体上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通过“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退休支教等多种渠道为中西部农村补充大量优质师资。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支持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3.3万套。

教育部还建立起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2至2021年,小学生均经费支出从每生每年7447元增至14458元,初中生均经费支出从每生每年10218元增至20717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经过多次提标,达到东中西部统一的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000元,为普通学生的8—10倍。

“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实现城乡学生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实现应助尽助,优先将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等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惠及3700万名农村学生,受益学生的体质健康合格率从2012年的70.3%提高至2021年的86.7%,2020年农村15岁男生、女生平均身高分别比2012年高出近10厘米和8厘米。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何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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