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1492年8月,在西班牙王室的资助下,哥伦布率领三艘大船前往东方,即旅行家马可·波罗笔下黄金遍地的印度和中国,虽然哥伦布没有找到他热切期盼的黄金,但在阴错阳差之下成为了第一个发现美洲大陆的欧洲人。
美洲大陆的发现,显然给当时正在处于崛起扩张的西方“世界”带来了一片“新天地”。在这块富庶的土地上,后来发生了许多历史事件,世界史也从此改写。丑恶与美好并存,财富与贫穷同在,历史短暂而又意义深远,而这些也许都是哥伦布当初所没有料到的。
欧洲殖民者在开始其海外扩张时,采用了一项他们认为非常便利的原则,即他们有权以上帝的名义把当地土著民族的土地占为己有。就在这样的海外殖民下方式下,整个世界被他们逐渐瓜分殆尽,而作为新发现的美洲更是如此。
由于美洲非常广袤,需要大量的人口开发,于是欧洲的殖民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开始从非洲绑架大量黑人贩卖到北美洲开荒。而白人于黑人的优越性也就在此时逐渐产生。
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非洲最有价值的资源莫过于黑人奴隶。不过,奴隶制在当时的非洲也是一个普遍存在并被接受的制度:战俘、债务人或犯有严重罪行的人都可以被迫沦为奴隶。但这些奴隶通常也被视为家庭中的一份子,他们享有明确规定的权利,身份也不一定会传给下一代,因此这比欧洲人组织的跨大西洋奴隶贸易要富有人情味的多。
在纯粹利益的驱动下,西方的奴隶贩子和奴隶主,他们都倾向于让奴隶劳作而死,如果这样做比仁慈的对待他们更有利润的话。所以,当欧洲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非洲奴隶贸易时,种族主义又加强了这种非人道性。也许是潜意识里他们想掩饰自己的残酷,他们渐渐轻视黑人,认为他们是天生低劣的野蛮人,因而也就命中注定为他们的白人主子效劳。
我们都知道,在工业革命之前,欧洲文明是非常落后的。就拿中国来说,在公元前200多年前的秦朝,就已经废除了奴隶制,步入了封建社会。而欧洲在公元1600年左右才开始逐渐的废除奴隶制,美国更是到1860年才废除了奴隶制。
那欧美为什么那么迟才废除了奴隶制呢?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文明比较落后,崇尚丛林法则、野蛮竞争,所以他们提出“白人种族优越论”。在丛林中,强者奴役弱者、强者屠戮弱者是天经地义的,是没有任何道德负担的,就像人吃羊一样。
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肤色最亮的属于最高等级,肤色最黑的属于最低等级。“肤色浅的是物种进化到高级的标志,是高等物种,高级物种生来具有创造高度文明的生物本能,而深色人种天性愚笨,只能称为被统治的对象”。
在白人的文化中,白色象征着善良、纯洁和美丽,黑色象征着罪恶、腐朽和丑陋。按照他们的分类,按照肤色,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是:白人、黄种人、红皮肤的印第安人、种群混杂的拉美人、黑人。虽然现在的欧美人已经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了,但是由于他们进入现代文明的历史非常短,缺少历史的沉淀,所以这种思想是很难在短期内根除的。
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宗教。在《圣经》中有一个关于“诺亚方舟”的故事,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创造世界万物的上帝耶和华见到人类在地上充满败坏、强暴和不法的邪恶行为,于是计划用洪水消灭恶人。同时他也发现,人类之中有一位叫做诺亚的好人。
耶和华指示诺亚建造一艘方舟,并带着他的妻子、儿子与媳妇。同时神也指示诺亚将牲畜与鸟类等动物带上方舟,且必须包括雌性与雄性。当方舟建造完成时,大洪水也开始了,这时诺亚与他的家人,以及动物们皆已进入了方舟。
《创世纪》如此形容洪水刚开始的景况:“当诺亚六百岁,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四十昼夜降大雨在地上”。洪水淹没了最高的山,在陆地上的生物全部死亡,只有诺亚一家人与方舟中的生命得以存活。洪水退去后,诺亚和他的家人走出了方舟,他的3个儿子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大儿子叫做“闪”,他品德高尚,走向了亚洲(中东地区),就成了亚洲人的祖先;二儿子叫做“雅弗”,品德也很高尚,他走向了欧洲,成了欧洲人的祖先;三儿子叫做“含”,是最笨的一个,他走向了非洲,成为了非洲的祖先。
在美国白人基督教徒眼中,黑人是诺亚最笨儿子的后代,他们天生比较愚蠢和懒惰,理所当然的应该被他们奴役。
虽然现在宗教的影响力没有以前那么大了,但是在民间,宗教的影响力依旧非常的大,它在不知不觉中就影响着人们的行为。
所以,正是因为受历史、文化和宗教等众多因素影响,白人于黑人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性。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他们对白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种都有天生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