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或迎来调整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陈悦报道:8月1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定于8月27日上午举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目前我省各公办高校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政策,学生按照学期或学年交费的模式。

制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目的在于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与学年制不同,学分制是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基本单位衡量学生学习量。学分制以选课制为核心,以弹性修业年限为主要特征,以导师制为主要保障,以取得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数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

学分制收费改革只是学费计费方式的改革,不涉及学费标准的调整。对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其学费由按学期或学年收费改为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分别收取。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即: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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