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天皇裕仁亲自宣读的“终战诏书”录音向日本全国播放,以此形式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9时,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了签降仪式。
1945年9月2日,在“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日本向同盟国投降仪式。
日本投降书分黑色封面的日文本和金绿色封面的英文本两种,投降书长1.5尺,宽1尺,放置在铺有青色台布的长桌上。9时4分,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9时8分,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然后是接受投降的九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上将、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等九国代表。签字结束后,数千架美式飞机越过“密苏里”号军舰上空,庆祝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纪念时刻。
至此,正式宣告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彻底失败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1951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通告,确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2014年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进一步明确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附日本投降书全文:
“(一)余等兹对合众国、中华民国及大英帝国各国政府首脑于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及尔后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参加之宣言条款,根据日本天皇、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令,代表接受。上述四国以下简称为同盟国。
(二)余等兹宣布:日本帝国大本营与所有之日本国军队以及日本国支配下任何地带之一切军队,对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三)余等兹命令:无论何地之一切日本帝国军队及日本臣民,即刻停止敌对行为,保存所有船舶、飞机及军用民用财产,防止损毁,并服从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或在其指挥下之日本政府各机关所课之一切要求。
(四)余等兹命令:日本帝国大本营对于处于任何地区之一切日本军队及由日本支配下之一切军队之指挥官,立即发布使彼等自身及其支配下之一切军队无条件投降之命令。
(五)余等兹对所有官厅、陆军及海军之职员,命令其服从及施行同盟国最高司令官为实施投降条款认为适当而由其自己发布或根据其权力委任发布之一切布告、命令及指示;并命令上述职员,除由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或根据其权力委任被解除任务者外,均应留于各自原有岗位,继续执行各自之非战斗任务。
(六)余等为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后继者承允忠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款,发布为实施该宣言之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或其他同盟国指令代表所要求之一切命令及一切措置。
(七)余等兹命令: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立即解放现在日本控制下之一切联合国战俘及被拘平民,并负责采取对彼等之保护、照顾、给养及即速运输至指定地点之措置。
(八)天皇及日本国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应置于为实施投降条款而采取其所认为适当步骤之同盟国最高司令官之下。1945年9月2日午前9时4分于东京湾签字。重光葵——受命于并代表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梅津美治郎——受命于并代表日本大本营、麦克阿瑟——同盟国军最高司令官,代表中、苏、美、英及所有对日作战国家接受。”
内容来源:
军事科学院历史研究部:《中国抗日战争史(下卷)》,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版。
【栏目指导】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内容整理】王聪 章丽娟
【党史精读栏目主持人】王聪 张丽红
【作者】 王聪
党史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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