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余明辉
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避免参赛项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7月21日《人民日报》)
毫无疑问,《通知》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近期个别中小学全国竞赛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评审不严格、明显超出学生认知能力、涉嫌家长代劳等,极大地损害了竞赛的公平公信,已经到了必须严肃对待和整顿的时候。
《通知》明确要求在复核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评审标准等,从而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非常及时必要。但就现实来讲,要想遏止“代劳式参赛”,仅靠完善相关参赛制度本身,恐怕还是有所不足。
众所周知,有需求才有“代劳式参赛”。之所以部分中小学生家长找人甚至直接帮孩子造假参与相关竞赛,根本原因就在于一旦获奖,就被附加了可以升学加分等直接或间接的额外利益。对此,《通知》明确,严禁将各类竞赛作为中考加分依据。但显然,这只是去掉了参加竞赛活动的显性好处,而如何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以及去掉隐形利益等方面,显
然还需有关各方进一步的努力和采取措施应对。
还需注意的是,“代劳式参赛”除了利益巨大外,更关键的还是由于造假成本太小。以最近被曝光的事件为例,虽然相关方面迅速查处,但对造假者等来说付出的代价仅是道歉、奖项被撤销等,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实质损失。“代劳式参赛”违规成本之小可见一斑。当然,“代劳式参赛”屡发,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学校、社会等方面的诚信教育还存在比较薄弱的一面。
简言之,完善参赛制度、严肃参赛纪律、去除参赛获奖显性利益等,是规范“代劳式参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但这只是迈出了有效遏止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在制度有效落地、去除隐性利益、加大违规成本、培养诚信参赛意识等方面,主动作为、久久为功。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