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发布

坚持公办学校“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本报讯(记者 童凯)昨天,《泰州教育发布》对外发布了《2020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坚持公办学校“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据介绍,今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17日,7月18日至20日摇号,并公布录取名单,每名学生只能报名1所民办学校。对于已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1日至24日。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7月25日至28日,将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和特殊儿童少年等进行学校现场验核报名。

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是广大家长关心的话题。对此,市教育局相关人员表示,今年主城区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二是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三是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需要说明的是,如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派出国人员、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和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岗位获县区级(含)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其子女当年入学,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此外,对当年(从2019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凭相关材料可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其中,属海陵区施教区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学校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高港区施教区的,到高港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口岸实验小学内)登记,由高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医药高新区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康和实验小学内)登记,由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筹安排;属省泰州中学附中、泰州市凤凰初中、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凤凰小学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泰州市凤凰初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招生将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即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对于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主城区两所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将分别由海陵区教育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安排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两所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于6月30日前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具体报名办法和要求详见两所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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