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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致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由 公羊易绿 发布于 经典

各位初三学生家长:

近日,有人以衡水二中、衡水志臻等学校名义到我市进行违规违法招生活动。为防止家长上当受骗和经济损失,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域外义务教育学段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含民办学校)。

2.域外国办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3.域外民办高中学校需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的招生计划后方可在我市招生。

目前,河北省教育厅尚未出台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各学校招生计划,一切提前招生和预录取行为都属违规违法行为。近期,廊坊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违规违法招生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同时,保留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权利。

对于域外学校在我市提前招生和预录取行为,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予承认,届时将按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程序进行,因违反我市招生政策导致学生无学籍和无学可上以及出现的经济纠纷,由违规招收学生学校、中介机构和家长负责,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负责协调和解释。

廊坊市教育局已将此情况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希望相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高度关注,管理好所属学校,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望广大初三学生家长谨慎对待域外学校或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没有招生职能,所有中介机构的招生行为皆属违规违法行为)招生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和经济损失,甚至导致孩子无学籍或无学可上的事情发生。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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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教育发布

编辑:张曦

【来源:廊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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