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不公乱象,别忘了“学区房”外还有“学位房”

半月谈评论员 王金涛 柯高阳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建设,其中,捆绑公办名校名额、屡屡卖出天价的“学区房”成为治理重点。随着“六年一学位”、“多校划片”等措施相继推出,“学区房”有望降温。但在“学区房”之外,另一种与入学名额捆绑的“学位房”同样引起社会关注。

与公办学校的“学区房”不同,“学位房”大多属于民办名校,其来源是一些公办名校与房地产商的联姻。前些年,为改变公办名校被挤破门槛的局面,各地明令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并推出了严格划片招生的办法。

似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学位房”开始走上历史舞台:一些公办中小学名校,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办民校,名义上双方合办,实则房地产商全部出资,名校只出牌子,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各取所需、利益均沾,房地产商靠“学位”卖房谋利,公办名校靠房地产商支持衍生出民办名校,改头换面后理所当然地赚钱赚生源。想就读此类民办名校的家庭,只有购买相应的“学位房”才能获取入读资格。

“学位房”的出现,本质上是“以房择校”,让资本成为教育权利的决定因素。这不仅有违义务教育的公平普惠原则,还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助长了择校之风,加剧社会焦虑情绪和教育不公现象。由此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最后还是要由政府买单。

“学位房”种种弊端显现后,各地正陆续出台政策予以纠偏。重庆市2019年提出城市新区建设不再“借名校办分校”,严禁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同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其他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资本的逐利本性与名校资源依然或明或暗地结合在一起,不断袭扰教育公平的边界。同时,“学位房”的存量依然可观,由此带来的教育痼疾和市场隐患不可能一时半会就消化掉。

尽管终结“学位房”要破除很多利益纠葛,面临很多困难和阻力,但“学位房”不除,教育公平就难以实现。各地政府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禁止楼盘与“学位”挂钩,并采取“六年一学位”、不得转让等方式逐渐消化存量,直至“学位房”清零。

多年来的教育实践证明,只有踏踏实实将优质教育资源做大做强,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优质低价的义务教育,才能遏制中小学名校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办民校的冲动,保障教育公平。期待随着“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等招生新政的落地,“学位房”逐步走向终结,家长“砸锅卖铁买房择校”的新闻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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