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选拔和配置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关键,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情况下,34所独立评卷学校将于每年2月公布第二轮考试录取分数线;3月中下旬至4月进入第二轮考试。
复试形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保证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可采用现场复试、网上远程复试、异地复试,并授权其他高等学校委托复试。
在合理安排复试的前提下,招录单位的复试办法在面向社会发展并组织实施前,报省教育行政部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此外,要积极与技术平台提供商共同使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较“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防止“替考”复试。
通知指出,招生单位要落实技术保障,充分协调省部级盲目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的申请,提出必要合理的申请和帮助。
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工作体系。招聘单位采用远程复试形式的,应当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
根据《招生管理规定》规定,必要时,招考单位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复试,对复试中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在5月20日左右处理。
根据通知,从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主题活动,各招生单位将安排专职人员免费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在5月20日左右处理。有调整意向的考生可及时登录招生单位的调整系统和企业网站,查询招生单位的调整工作方法、方案定额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填写调整志愿。
教育部今日公布了202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分数线,明确招生单位应根据人为因素和学校个人情况确定复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