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不得单独使用大学或学院字样非学历高等教育如何找准自身定位?】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意见》,要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而要明确加上“专修”“研修”等限定词。从现实看,我国的非学历高等教育、继续(成人)学历教育得到的社会认可程度比全日制学历高等教育低,这是因为整个社会更认可全日制学历教育,这是“学历社会”必然存在的问题。很多受教育者,是以能获得怎样的学历,来选择教育,对于不能颁发国家承认文凭的非学历高等教育,即便能给受教育者高质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但由于没有学历就很难获得生存与发展空间,他们也就会考虑如何与全日制学历教育机构或者继续学历教育机构合作,搞学历教育。招生乱象由此产生。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我国社会也将从“学历社会”走向“能力社会”,我国的非学历高等教育,不应该再走学历教育之路。事实上,不能“回报”给受教育者一纸文凭的非学历教育,如果专注提高非学历教育质量,更值得尊重。《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在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目标过程中,非学历高等教育要找准自己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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