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要求的考生要及时关注各学校官网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加分。
一起读政策
在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八章第五十九条明确写到:
加分对象
参加以下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三支一扶计划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加分条件&分数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意事项
(1)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关注院校信息
一般各学校会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分数线公布前发布提交材料的通知。
各学校对加分材料的要求会有所不同。满足加分政策的考生要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消息,在院校通知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加分。如果学校官网没有发布相关信息,考生可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主动联系学校提交材料。
来源 北京考试研考微信公众号 | 作者 马明星
编辑 胡德成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