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教师要体面的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或者说国民,都有理由体面的活着。教师补课及兼职应受职业操守约束,不必要用法律约束,到法律,已是最低的底线了。无论何种职业,或者是阶层,其收入水平,都不应相差太多,这不利于社会公平。政府有责任平衡各种职业的收入水平,特别是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选择了教师,就必须为学生作表率和榜样,言传身教才能教育出好学生。有偿补课必定影响正常教学,因为肯定分散老师精力。
那么那个兼职外卖的老师被逼辞职,他又是违肯了哪一条呢?其实不过是有些人看着老师有两个寒暑假而忌妒,作为有些领导为了息事宁人罢了,反正老师是无钱无权的弱势群体,处分你怎样?开除你又能怎样?
主要是上班期间,能否教好学生,提高教学质量,达到教学目的,如果只是混满45分钟就完成任务,达不到教学质量,这不是国家高薪聘用的目标。如果教师有农民工的待遇就算不错了。现在的农民工,好多一天工资好几百,虽然不是每个月都干满三十天,但收入绝大多数不少于当地的教师。而且还用叫价提价的权力,而教师却没有。
利益输送很严重,影响很恶劣。所以禁止在职老师课外兼职是明举,但不够完善,并没有杜绝!在课外机构扎根的在职老师依然屡见不鲜,还有家教家养行为非常之多。禁止教师补课,本来这些时间用来学习已经足够学习了,再去学习会对学生产生厌倦学习,玩的时间一点也没有,本来学习是有时间的,无限的去学习,反而学不进去,会增加压力,
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句话说死,如果所有的老师都是一心一意的辅导学生,赚点外块无可厚非。可是事实上有好多的老师上课不讲重点,偏偏要在业余的辅导课上讲,按小时收费,一个小时二百元,这样的情况很多。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在职老师该不该补,在于学生是否有没有需要,在职的专业老师不补,都推给社会的不是专业,甚至一群大忽悠补课,既坑了家长的钱,也坑了学生。教育角度的偏颇,导致家教像贩毒一样暴利,这是家教屡禁不止的根本,所以必须从正确培养孩子健康发展角度出发,从行政角度改革教育,不是现在这种过度教育。从而有效的缓解家教矛盾。就像以前一样,周六周日学校开设辅导,学生家教消费会降低到目前十分之一不止。
有偿无偿都不能补课,现在学生最需要补的是社会公德教育,对同学间的互帮互助互爱教育,外出旅游时的遵纪守法教育,容忍大度教育,这些教育最好的老师是家长,孩子是家长的缩影,家长的言传身教影响孩子一生,孩子能否成才,能否进入社会上层取决于他对社会付出多少,贡献多少,吃亏多少,吃亏就是福,现在的付出就是将来的收获,孩子的品德高尚,将来就是社会的领导者,现在的补知识百害而无一利,聪明知道学习的孩子不用补,不知学习的混蛋孩子补课也无用,还多花钱,这些家长都望子成龙,溺爱孩子,这些家长不找自身及孩子原因,孩子学不会归咎于老师,发牢骚或诋毁老师所以说,杜绝补课,国家教育体制要改革,对学生要以爱国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尊老爱幼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为主。
法律其实早有规定,从事某种职业公务的人不能开展与公务有关的第二职业。如老师的课外补课;医生的班外开诊所,开药店;法官、检察官当业余律师;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开与所在企业相关的个人企业等,这些行业容易拿公共资源私用,以权谋私,大搞腐败,危害社会。
教育关系民生,是国之根本,国家严格控制有什么不对?老师收入跟其他行业比真的很低吗?真到了需要补课来维持生活吗?别跟我说个例,任何行业都有困难的人。没人强迫你选择教师这个职业,真的觉得收入低就辞职,有大把的人想当老师。
一个老师教学质量好,应该是社会公共财富,而不是这个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所教的班级厛有,即然是公共财富,其他学生就有权利要求这位老师给予授受,所以结论是教师完成所在学校教学任务,完全可以额外为社会做点贡献,校外补课合情,合理,合法,事实是学生和家长用脚去投票的。老师补课没有错,错在有的老师精力全用在不可上,上课时讲的不细致,并且不解答学生的问题,有问题不明白的就去上他的补课班,曾经的老师是针对学习不好的补课解答,现在的老师似乎忘了自己的职责所在,太重视业余补课,如果说挣钱没错,至少应该先把自己的首要任务完成好才行吧!
大家都不能从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老师开班补课,本来不是什么问题,现在很多老师,上课不讲重点,逼孩子去补课,有的甚至明说,这就是问题了。应该加强师德教育并提供高教师工资水平,还要减少教师政治压力,让真正懂教育的人去管教育,而不是让官僚去做。谁都不要说一刀切的话,这样只会加重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