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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丽华委员:幼儿园应对残疾儿童“零拒绝”

由 纳喇晓枝 发布于 经典

本文转自:健康时报

“参照针对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零拒绝’政策,所有幼儿园应当承担接收本社区内特殊需要儿童入园的主体责任,保障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就近入园、应随尽随。”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提交了《关于推动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特殊需要儿童平等获得学前融合教育机会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供图

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开数据,2020-2021学年初全国在园残疾幼儿共计36832人,当年入园残疾儿童13361人,在园及入园残疾幼儿占同口径所有儿童总数量的比例很低,需进一步关注。

邰丽华委员建议,针对此情况,应完善法律和政策保障。教育、卫健、残联等多部门合作建立特殊需要儿童学前入园的台账登记管理系统,根据儿童的实际状况和专业的教育评估结果,采取适宜的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幼儿园实施的学前融合教育,适当发展学前特殊教育。

此外,还需搭建有效的“医教康”协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教育部门主导建设能够系统促进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专业支持体系。培养学前融合教育师资队伍;培训在职学前教育工作者,使其掌握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梁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