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教育培训谨防“套路贷”
省消委会提醒:科学理性分学期缴纳培训费,不要购买预付金额大的服务
潇湘晨报长沙讯 近来,预付式教育培训投诉屡见不鲜。6月3日,本报报道了长沙海伦多兰英语培训等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如约上课、家长退费难,引起广泛关注。6月10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第6号消费警示:预付式教育培训须谨慎,应谨防“金融贷款”陷阱。
根据相关规定,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后,再办理注册登记,方可开展培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情况。另外,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首先要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人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的要求。
其次是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再者需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要了解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誉和师资水平。消费者可通过登录网站查询教育培训机构情况,了解其培训相应资质、荣誉以及履历、背景,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查询其有无投诉记录或相关负面报道。同时,消费者还应当了解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状况,在选择授课教师时,多方了解授课教师的学历背景、资质状况、履职情况等,可要求培训机构提供试听机会。
科学理性缴纳培训费用,谨防“金融贷款”陷阱。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消费者要警惕培训机构所谓的“低价优惠”、“分期付款”、“免息”的诱惑,应当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科学理性分学期缴纳培训费,不要购买服务周期较长、预付金额较大的服务。一些不法经营者把“贷款”包装成“免息”“分期”等福利,诱导消费者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与其合作的第三方金融平台贷款。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后,消费者与第三方金融平台的贷款合同、债务关系并不会因此解除,如消费者不按期偿还贷款,则将面临个人征信的风险。
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要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合同、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现经营异常或遭遇合法权益侵害时,要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遭遇商家跑路,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