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研制了《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实施。根据新的指导意见,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同时,高中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生高中三年至少修满144学分方可毕业。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 11周。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 18课时为1学分。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统一设置,是通高中学生发展的共同基础,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统一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自主开发设置,是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校本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高中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
据介绍,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必修课程必须获得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至少获得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
民族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朝鲜族和蒙古族高中语文科目开设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分别为8学分,共计16学分。学生三年中获得96必修学分;选择性必修与选修的学分不少于48学分,其中选修至少获得7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具体学分安排如下表:
高中阶段所有学校至少应提供28学分的选修课程
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 》要求,为保证学生具有选择空间,高中阶段所有学校至少应提供28学分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原则上应提供50学分以上的选修课程。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要依据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科学均衡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课程,不得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和周课时总量,特别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