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一招解决先祖留下的祸根, 让清朝稳定了上百年!

乾隆九年,已过而立之年的乾隆皇帝弘历,批准了一个会使其列祖列宗非常吃惊的重要报告。这个报告就是内务府呈请释放皇庄壮丁出旗为民的奏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了这份珍贵文献,现摘录如下:
乾隆一招解决先祖留下的祸根, 让清朝稳定了上百年!

“(乾隆九年,内务府总管大臣奏:)臣等查得,口内整分庄头各给官地十八顷,半分庄头各给地九顷,此内顺治年间开设者,尚有开垦余地,至康熙年间安设者,官地仅足数额,而有余地者甚少。今各庄人口生齿日繁,亲丁、壮丁已至三万余名,其庄头等承应官差、养赡亲丁尚有拮据不能者,其名下壮丁过多,势必不能养赡。且庄头等陆续自置人口,遇比丁之年,一入丁册,即系官人,又不敢令其他往谋生,是以壮丁等每处于坐受饥寒之苦,且庄头等身不能约束人,其中往往有庄头以壮丁妄生事端,而壮丁又以庄头不肯养赡,互相控告。
臣等忧思,庄头名下壮丁过多,是属无益,应如该司(会计司)所呈,除庄头等亲生子弟及缘罪发遣壮丁毋庸置疑外,其余自盛京随来,并自置、投充,以至无罪发遣之壮丁内,如有庄头委用年久有益农务,以及鳏寡孤独老幼废疾者,仍令庄头留养,其尚可谋生之壮丁等,令该庄头据实陆续呈报,该司呈明,臣等移咨该部,转交该州县载入民籍,听其各谋生计。嗣后庄头自置人口,不准载入丁册,其售卖之处,听其自便。倘遇歉收,惟准庄头之亲丁,并缘罪发遣壮丁,及鳏寡孤独老幼废疾者,仍照旧散给口粮,其余壮丁概不准其散给。如此,不但可免伊等互相争控之端,且庄头等既无拖累,而壮丁等亦得各谋生计矣。……谕允臣等行令臣衙门所属盛京佐领、锦州副都统、热河总管,暨凡有庄园之各该处一体遵行。是否有当,伏祈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奏。奉旨:依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乾隆十年六月《内务府会计司三旗银两庄头处呈稿》。
乾隆一招解决先祖留下的祸根, 让清朝稳定了上百年!

内务府总管大臣的奏疏与乾隆帝之批示,及其随即遵旨施行的情况,反映出清朝政治、经济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说明了不少问题。其一,皇庄数量很多,作用很大。奏疏中所提“口内庄头”、盛京佐领、锦州副都统、热河总管等所属庄园,皆归内务府管辖,为清帝私有,通称为皇庄,亦名内务府官庄,或简称官庄。清朝的皇庄,起源于进关之前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占有的“拖克索”(即庄)。入主中原以后,世祖福临、圣祖玄烨采取圈占民田、调拨官地、逼民带地投充、垦拓官荒等方式,掠夺了巨量土地,佥拨大批壮丁(关外旧奴、投充人、缘罪无罪发遣人员、庄头置买奴仆),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庄园。康熙中年,畿辅有内务府所辖粮庄四百余所、银庄一百三十二所、果园二百五十余所、瓜菜园九十余所,盛京有内务府粮庄三百余所、果园一百三十一园,还有棉、靛、盐、碱庄六十所,以及盛京户部、礼部、工部、三陵所属官庄一百余所,总计皇帝共拥有庄园一千六百余所,占地近六百万亩,遍布于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及内蒙古。此后不断扩建,乾隆年间增至一千九百余所,壮丁七万余名,连带老幼家口,人数当在二三十万以上。
弄清这些情况,便可解开清史中的一个疑团,即清帝之俭约。康熙中年廷臣奏称,故明宫中用费极多,本朝极为俭约。前明每年用金花银九十六万余两,今悉充饷,光禄寺送内用银每岁二十四万余两,今只三万两。明朝宫中年用木柴二千六百万余斤、红螺炭一千二百余万斤,今分别只有七八百万斤、一百余万斤,“我皇上撙节俭约,至矣极矣”。康熙帝也多次宣称,“明朝费用甚奢,兴作亦广”,“一日之用,足供朕一月之需”。其宫中脂粉钱四十万两、供应银数百万两,入清时“始悉除之”。他于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三日下达普免天下钱粮的谕旨中,又着重指出,“朕每岁供御所需,概从俭约”,故有储蓄,以供蠲赋之用。乾隆帝于乾隆十年六月初六日下的全免国中田赋之谕,亦讲了同样的原因,由于他“躬行俭约”,故“左藏尚有余积”,才能普蠲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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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祖、世宗及乾隆皇帝执政初期,是很注重俭约的,宫中用费确比故明减少了很多,这是事实;但是清朝皇庄之多及其“皇粮”数目之大,远远超过了明朝的皇庄,从而能够提供皇上大部分消费用品,减少了向户部要银和向民间征派,这也是事实。一千六百至一千九百余所各种类型的皇庄,六七万名壮丁,六七百万亩田地和大量山场牧场,在此基础上征收的“皇粮”,品名甚多,数量巨大,基本上能满足清帝及其宫中人员的需要。“皇粮”的品种,有米、谷、豆、麦、芝麻、苏子、瓜、果、蔬菜、鸡、鸭、鱼、蛋、猪、鹿、油、盐、布、草、石灰、木炭、柳条等一百余种,总数极为庞大。康熙中年,仅畿辅的四百余个粮庄,每年便上纳租谷十余万石,并交鸡、鸭、鹅六万余只,蛋四十余万只,草和秫秸八十万余束,灯油三万余斤,猪二千口。畿辅银庄年交租银三万八千余两。各类庄园、牧场年贡鱼、雉、鹿、狍、马、牛、羊、驼、参、珠、皮张,多达数百万。这为清帝少向户部、光禄寺要银,少科派于民,“躬行俭约”,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条件。
其二,适应形势,更改祖制。从太祖努尔哈赤到康熙帝玄烨,在这四朝一百余年中,皇庄基本上是采取编丁隶庄耕种应役的农奴制经营方式。庄园的劳动者被称为“壮丁”,身份为奴仆。他们在庄头的管束下,耕种官地(牛具、种子、房舍由内务府供给),缴纳皇粮,遭受皇室严格束缚和野蛮压迫,实际上处于封建农奴的地位。落后的生产关系与剥削方式,摧残了壮丁,束缚了生产力,激起壮丁的猛烈反抗。早在关外,壮丁就不断逃亡,入关以后,他们更大批外逃,有的还参加反清斗争,不少壮丁和庄头争控,“滋生事端”。这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在壮丁的反抗与汉族地区封建租佃制的包围和影响之下,日益衰落,庄头不得不大量出租庄地和典卖庄地,康熙末年,皇庄采取庄头招民佃种的租佃制已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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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到了乾隆初年,原先是皇庄主要劳动力的壮丁,竟成为脱离生产、需要庄头养赡的“拖累”。据畿辅四百六十余名庄头的报告,他们所辖的一万六千八百余名壮丁中,“委用年久有益农务”的壮丁,仅二百九十余名,不到壮丁总数的百分之二。正是在旧有的农奴制经营方式陷入穷途末路难以延续的形势下,一向自诩为“敬天法祖”、“以皇祖之心为心”的乾隆帝,采取了明智的态度,对旧有的祖制果断地予以改革,批准了内务府总管大臣的建议,畿辅、奉天、热河、驻马口等地内务府所属庄园,除庄头亲生子弟及缘罪发遣壮丁毋庸置疑外,其“盛京随来陈壮丁”、投充人、庄头自置壮丁及无罪拨庄壮丁中,鳏寡老幼残疾者与少数“庄头委用年久有益农务”之壮丁,仍令庄头“留养”外,其余壮丁交地方官“载入民籍,听其各谋生计”。皇庄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三,促进生产,利民益国。乾隆帝对皇庄的改革,产生了强烈的影响。首先,大批壮丁释放为民。据畿辅四百六十余名粮庄庄头向会计司呈报,遵照帝旨,应拨出为民的,有“盛京随来陈壮丁”一万零三百余人,投充人二千零三十余人,庄头自置壮丁三千六百余人,无罪拨庄壮丁一百八十余人,共一万六千余人,仅留下壮丁九百余人。奉天等地内务府庄园也放出大量壮丁。这样一来,数以万计的原来处于农奴、奴仆地位的壮丁,摆脱了农奴制枷锁,成为“良民”。他们或赴边外垦荒,成为自耕小农,或在原地认租旗地民田耕种,大多数人的境况较前颇有改善。
其四,推动了旗地一般封建租佃制的迅速发展,皇庄的阶级关系起了显著变化。乾隆帝批准释放大量壮丁出旗为民以后,畿辅、奉天、热河等地内务府辖属的各种庄园,普遍实行了封建租佃制的经营方式,满汉农民向庄头承佃官地,缴纳租银,不与皇室发生直接联系,庄头再向内务府纳粮当差,佃农成为皇庄的主要劳动力。八旗王公官员庄田也受此影响,租佃关系迅速发展。清朝初年摄政王多尔衮、乾隆帝之曾祖顺治皇帝在关内强制移植、扩大的役使壮丁生产的农奴制彻底衰落了,农奴制残余只在旗地(包括皇庄和八旗王公官员与一般旗人占有之地)中占有很小的比重。
其五,皇庄的租役剥削有所减轻。由农奴制到封建租佃制的转化,决定了皇庄的分配关系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佃农在法律地位上是“凡人”、“民人”,自备耕牛、农具、种子,不是皇室的“包衣”(奴仆),人身依附关系比壮丁有所松弛,因此,原有的剥削壮丁的方式必须改变,剥削程度需要降低。这个变化主要表现为“皇粮”的折色增多、额租下降和杂差减少三个方面。
这一切表明,乾隆帝对皇庄实行改革,释放大批壮丁为民,对旧壮丁和承种皇庄的满汉佃民的压迫剥削,有了相当程度的减轻与缓和,对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和满族的前进,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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