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相关通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6类专业进行。艺术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且报名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考试时间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7日。

(三)音乐类专业笔试科目《听音记谱》《乐理》考试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面试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3日。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3日。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至8日。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

各专业类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三、考试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考点(桂林市)。

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的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南宁市)。

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的考生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

(三)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南宁市)。

各市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专业的考生均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各类专业详细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四、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为《演唱》《演奏》《舞蹈》3科,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3科,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专业素质》《普通话语音》《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成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为《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2科,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各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发布,请考生仔细阅读,注意相关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内容的变化情况。

五、报名和缴费

2021年艺术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方式,与2021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和缴费同时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除了缴纳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130元外,还应缴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 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六、信息上报

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于2020年11月17日12:00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送报考艺术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七、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从2020年11月30日开始,已缴纳普通高考报考费和艺术统考报考费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艺术统考。

八、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

我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预计于2020年12月25日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5日16:30起,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艺术统考成绩。2020年12月27日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把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由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行决定成绩发放方式。从2021年1月2日开始,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综合查询—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查询合格情况,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

九、成绩使用

(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投档录取时,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对普通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普通高考总分×30%+艺术成绩×(750/300)×7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普通高考总分排序。

(二)我区艺术统考已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高校若需补充考核,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面向我区艺术统考合格考生组织校考,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为合格考生。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采用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认可的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三)区内高校(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区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组织校考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十、录取批次设置

2021年艺术类院校设置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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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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