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检查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20)10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学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调查的通知》(鲁教体函〔2020〕12号)、《淄博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淄教字〔2020〕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检查和迎接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部分: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6月30日-7月12日)。被调查学生原则上为2018年和2019年被调查的同一批人,对于已毕业无法追访的学生,选择其原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为调查对象。每所学校抽调每年级两个班进行检查,每年级检查人数至少达到80人。具体学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第二部分:省儿童青少年近视流行病学调查(9月后)。省教育厅新增桓台县作为散瞳后近视筛查调查点,拟于2020年9月份启动调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三部分: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检查(暂定9月-11月)。主要检查内容:1.各学校(幼儿园)视力健康档案建立情况;2.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学校开展视力状况检查,局属学校(幼儿园)必查。定点检查学校由区县推荐确定,原则上每个区县检查1个城区和1个乡镇,共7所学校,其中城区检查3所学校(1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和1所幼儿园,乡镇检查3所学校(1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和1所幼儿园。随机抽查学校由市教育局商市卫生健康委随机抽取。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调查内容

在校(园)学生视力情况及近视患病因素等。

三、检测项目

省调查由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有关区县医疗机构组成调研组开展,市调查由市近视防控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检测项目如下。

(一)省、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

1.眼健康指标:主要包括裸眼远视力、戴镜视力、散瞳前屈光度。

2.问卷调查:主要为疫情期间用眼情况,包括每日上网课时间(包括课内和课外)、其他电子产品使用时长、类别与内容,体育活动时间与方式,家长对近视防控和体育锻炼的意识等内容。

(二)省儿童青少年近视流行病学调查。

1.眼健康指标:主要包括裸眼远视力、屈光度、眼生物学参数和影响近视发生发展的视功能指标等。

2.身体发育指标:主要包括身高和体重。

3.问卷调查:主要包括父母相关信息、日常用眼行为、日常视觉表现、心理健康状况问卷、用眼卫生知识态度行为、疫情期间用眼情况等内容。

四、调研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结合问卷收集方式进行,其中第一部分、第三部分调查对象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见附件2)进行,并抽取部分学校发放问卷收集资料;第二部分被调查对象需进行散瞳后调查,并发放问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视力调查。开展省、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调查工作对掌握省、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情况、建立视力定期监测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省、市视力状况调查内容开展自查,全面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并积极配合省、市调研组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进行。

(二)做好调查各项准备。各区县、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与省、市调研组对接,做好测试环境准备(主要是房间、无线网络等)、学生引领、资料打印、问卷调查等各项工作。张店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认真填写《学校受检者导入模板》(附件3)、问卷调查(操作手册见附件4),分别于检查前一天、7月11日前将学校受检者信息、问卷调查完成情况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局属有关学校(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五中)直接报送。同时,各区县要于7月13日前将定点抽查的7所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定点抽查学校。下半年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适时对各区县视力状况开展调查。

(三)加强数据管理与应用。调查结束后,各区县、学校(幼儿园)可通过官方途径,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申请获取。同时,要加强数据管理,严格信息应用,未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与本次流调有关的数据和信息。本次调查结果不作为考核依据。

联系电话:277727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视力状况调查学校名单

2.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

3.省视力状况调查学校受检者导入模板

4.省视力状况筛查问卷操作手册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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