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十六中的江南分校8月1日开始招生

  东北网7月27日讯 日前,市四中江南分校、市十六中江南分校分别发布《招生公告》,指出2020年招生时间为:8月1日至8月7日。

  据了解,四中江南分校、十六中江南分校具体招生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8月4日至8月7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四中江南分校报名地点:四中原校区(太平路136—C,新闻传媒集团北邻)。十六中江南分校报名地点:十六中原校区(位置在牡丹街西二条路)。

  四中江南分校初一招生范围是:兴隆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以东有住房产权证的市区小学毕业生(不包含牡丹峰实验学校招生学区内的学生和外县市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四中江南分校入学。

十六中江南分校初一招生范围是:江南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开发区玄武湖路以西至莲花湖路有住房产权证的市区小学毕业生(不包含大团逸夫学校招生学区内的学生和外县市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十六中江南分校入学。

  此外,为保证两所分校均衡发展,结合各分校生源实际情况,我市还确定双选区域,于2020年暂定实行。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以西至玄武湖路有住房产权证的市区小学毕业生(不包含江南实验学校、牡丹峰实验学校、大团逸夫学校招生学区内的学生和外县市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十六中江南分校或四中江南分校入学。

  报名所需材料有:报名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学生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房主页和报名学生页复印件(证明房主是报名学生监护人);如果房主和报名学生不在同一户口上,需要房主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原件、以及户口本房主页和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房主是报名学生监护人的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对口直接升入两所中学的小学毕业生不用参加本次招生报名,按照学校统一通知在8月下旬进行报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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