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这话是不假的。
但吃也是有讲究的,普通百姓的“吃”是为了填饱肚子,而那些有身份的人却能从“吃”中找到一条造福百姓的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比如,宋词高手,一代文坛巨匠苏轼,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
宋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乌台诗案”终于销结,已经被囚禁在御史台长达四个月的苏轼被贬黄州,担任没有实权的团练副使,还要时刻受到地方上的监视,自此他远离了京师,远离了中枢,但这对于苏轼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命保住了。
只是黄州(今湖北黄冈)地处淮南西路最西端,长江之畔,虽不算太过偏僻,但终究比不上开封的天下之中,比不上杭州、湖州的市井繁华,比不上密州的文风之盛,比不上徐州的军事重镇。
而更重要的是,“诗案”前的苏轼虽履任各地,但都具有实权,能够造福一方;“诗案”后,他只能以团练副使的官职虚以度日,而且还要时刻置于地方官长的监控之下,这对有志于在政坛上有一番作为的苏轼来说是十分痛苦的。
故而,他不得不对自己日后的人生进行思考,既然在政坛上为民造福是没有希望了,那么在黄州此地另辟蹊径,寻求一项新的爱民之法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举目望去,除了美食之外,恐怕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这也是他于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初一,作了《初到黄州》来表达自己的心思。
未来还是要憧憬的。
虽然是自嘲,也对自己在政坛上的建树有遗憾,但面对被长江三面环绕的黄州城,鱼鲜笋香,物华天宝,该放下的还是要放下,该豁达的还是要豁达,唯有如此,才能用“吃”来弥补自己在官场上的遗憾。
那么,在黄州的这段时间里,没有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没有了政务缠身的烦心事,爱吃的苏轼发现了哪些美食来造福一方呢?
汪郎以为,首推的第一道美食,当属红烧猪肉。
很多人觉得奇怪,猪肉算什么美食,其实对于宋朝人来说,红烧猪肉真的可以算是一道美食。
事实上,在宋代,上流社会以吃羊肉为主,民间以吃狗肉为主,猪肉并没有成为餐桌上的肉食主流,关键在于猪肉太臊(宋代的割骟之法还是一种秘密手段,所以当时的猪肉很多口感并不好,故而宋代文中的猪多称为“豕”,就是没有割骟的意思)。
然而,黄州此地的猪肉却没有这样的味道,自然成为当地百姓肉质蛋白的补充来源。
只是百姓吃肉,为的是填饱肚子,补充营养,没有其他的讲究。
然而,苏轼却不同,他吃出了另外一种境界,不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更是为了解决当地百姓的生计。
为此,挥毫一首《猪肉颂》为黄州的养猪农户们打了广告。
看,我把猪肉的烹饪方法都教给大家了,黄州这么好吃的猪肉,值得你们拥有。
黄州猪,有了名冠天下的苏轼背书,还有不闻名于世的道理?
有了猪肉,自然少不了鱼,但苏轼吃鱼,吃的是鱼羹。
黄州地处长江,背靠大别山,渔业虽然发达,但商业氛围不如开封、江浙浓厚,渔民日益辛劳也换不了几个钱钱,问题还是出在宋人的观念上,鱼比猪肉还要贱,吃鱼还不如吃猪肉。
百姓是要生存的。
虽然变法进行的如火如荼,但身处地方的苏轼非常清楚,基层的地方官却把变法唱歪了,故此,变法并没有给百姓带来实质上的改变。
自己无法扭转大宋官家对变法的执着,何况自己现在也只是一名没有任何实权的团练副使,能够做的,就只有一张嘴,一支笔。
在京师上流社会沉浮过的苏轼,对上流社会的权贵们的吃和养生,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所以,他需要通过自己在文坛的影响力,为那些日益在江河湖海之上漂泊的渔民创收。
既然要推广鱼,势必要有一道拿得出手的美食,鱼羹就成了首选,这也成了苏轼最为得意的一道美食,不仅写进了自己的文集《东坡志林》中,还公诸于世。
看看,我煮的鱼羹大家都说好吃,但我不藏私,愿意把鱼羹的烹饪之法贡献出来,大家都去找渔民买鱼啊,一定要去,然后按我的方法来做,即使低贱的鱼也能成为一道养生的上等美味。
有了一代文豪的大力推广,淡水鱼的价格如果还不涨,那就没有天理了。
有肉,有鱼,岂能少得了美酒,蜜酒是苏轼送给黄州百姓的另一道谋生之道。
酒在宋代是管制商品,私自酿酒是要被判处死刑的,最大的宽限也是要绑在木桩上游街示众,以示惩罚。
但酒的利润极高,这也注定了在商业发达的宋代,有很多商人敢铤而走险,不顾律法私自酿酒。
这一点,苏轼是深有体会的。
怎么办?
利润如此之高的商品怎么能错过呢?但又不能触犯律法,自己已经被贬了,如果再触国法,恐怕不好善后。
但念及黄州百姓之苦,苏轼终究还是迈出了这一步。
胆大心细的他,在多次试验后酿出了蜜酒,并以“白马非马”的诡辩以及和黄州太守的私交,躲过了官府的追查,为黄州百姓又新创了一条收入。
方法已经教了,并挥毫一首《蜜酒歌》作为宣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个没有实权的团练副使,能做到这一步,苏轼确实已经尽力了。
有肉,有鱼,又有酒,那怎么能少得了主食呢,独创的二红饭,为农户增收另辟蹊径。
大宋商业虽然发达,但毕竟还是以农为本的国家,士农工商的四民思想还是占据主流的,耕种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只是农作物的价值是不一样的,粳米精细,大麦粗粮,养尊处优的权贵们自然青睐粳米,不喜大麦,但对于黄州百姓而言,一旦种植了大麦,岂不是断了生路?
如何为百姓求活?苏轼用自己作试验,为大麦打出了一片食用的新天地,就是用红豆和大麦同煮后的饭,既有红豆味香,又有大麦甘滑,色泽微红,爽口喷香。
心系苍生的苏轼,一首《二红饭》酝酿而生,激励了在田间耕作的农夫们种植大麦和红豆的热情,也为他们打开了大麦和红豆的市场销路。
任何商品都是需要广告效应的,苏轼以其自身的影响力,作对黄州父老作出了最好的报答。
虽然文字苦涩,但他却活出了新生。
汪郎说:
当然,苏轼在黄州四年零二个月的日子里,他所创的美食远不止这些,虽说是美食,但也透露着苏轼在经历了“乌台诗案”后,心胸的豁达,现实的无奈,以及对清贫生活的坦然。
即使如此,苏轼从没有忘记做官一任,当造福一方的淳朴理念。
黄州之时,他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团练副使,但依旧心系苍生,体恤民间疾苦,所以他能够不以官身为持,俯身和渔樵交谈,倾听天下最真实的声音;他才会不顾自己官职卑微,挺身而出拯救黄州溺婴,极力撮成黄州育儿会的成立,并促使富户捐款作为育儿会的专项资金,为救济贫苦人家养婴成为官府定例。
而苏轼在自身经济拮据的情况下,还慷慨解囊,捐助十千,并以“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作为对自己的勉励。
爱民者,人恒爱之!
故此,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四月初一,在苏轼即将离开黄州时,他得到了万民相送,并恳请他能够终老黄州。
这在古代,可是天大的声望。
一位贬谪黄州的团练副使,微末小官,居然能够得到百姓如此敬仰,年近半百的苏轼以一首《满庭芳.归去来兮》,表达了对黄州父老的感激,也说出了自己内心的忐忑。
他很清楚,自己只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更多的还是在清贫之间寻找口舌之欲,然而,质朴的百姓却念着他的好,这份真情恐怕早已化为不舍,铭刻心间,只是皇命难违,不得不走。
元丰七年四月七日,夜幕下的苏轼,乘船过武昌吴王岘时,听到黄州鼓角之声,悲怆间,留下了《过江夜行武昌山上,闻黄州鼓角》一首,向黄州父老许下了承诺。
遗憾的是,苏轼这一走,直到去世,此生再也没有去过黄州。
然而,他却没有忘记自己对黄州父老的另一项承诺,“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执政理念,即使后来的从政之路颠簸不平,他始终没有动摇过。
苏轼,大宋文坛的一代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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