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师猥亵女学生 暂定一审判决

  男老师猥亵女学生暂定一审判决。丹凤县27岁编外男老师李英猛,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一年时间里,为满足淫欲,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对多名未满12周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月,李英猛被批捕时,华商报曾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引发关注。此事也导致该小学校长被免职,丹凤县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

男老师猥亵女学生 暂定一审判决

  近日,丹凤县法院审理认定,李英猛在去年5月至今年5月期间,为满足淫欲,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对多名未满12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其行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在案发后能主动向有关负责人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华商报记者获悉,一审宣判后,李英猛并未提起上诉,但原告一方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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