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安徽淮北一女子骑电瓶车私装遮阳伞,交警拆除时遭其辱骂“你个贱人”,并称“你只能拘我24小时”,最后,她被拘留了三天。
据悉,交警在执勤的时候,先是发现一女子驾驶电瓶车占用机动车道,抗拒交警指挥,并发生争吵。
质问交警“你怎么样我?”
由于该女子正处在哺乳期,对她不予行政拘留处罚,责令其向交警道歉。
无独有偶,另一位辱骂交警的女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女子电瓶车私装遮阳伞,将其拦下,要求她把遮阳伞现场拆除。
遭到女子的强硬发对。
女子对交警称,“我进就进去呗,反正你只能拘留我24小时,我搁这儿我开心我乐意,你还能拘留我7天吗?”
最终,该女子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3天。
此视频一发出后,不仅网友热议,更是有一大批民警蜀黍大V们“聊嗨”了:
网友:不厚道,这都不能满足人家
@十年许愿:第二个人家要的是7天,才拘留三天太不够意思了!
@根本没人联系:平时是不能超过24小时,骂了人就不是平时了。
@NCR的农村人:警察蜀黍不厚道,这都不能满足人家。
@RP低_古网古三快来:看来她以前被扣过24小时,然后肆无忌惮了,结果玩脱了。
@大猫的时光机:下次再怼的时候就改口了:你最多就只能拘留我三天。
(消息来源:北京时间、中警安徽、新浪微博)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俩千金爸爸”:裝上遮阳伞,实在太桅险,要真爱自己生命。
网友“手机用户22496652876”:也该治治她们不讲理的啦。觉着自己是女人就蛮横无理。
网友“David43044136”:类似情况妇女居多,而且个个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泼妇形象,行人闯红灯大多是老头老太太和电动车、三轮车。都是惯的。
网友“世杰83190764”:该扣,
网友“月亮湾弯湾”:现在泼妇真不要脸,该治治了
网友“dsm大司乌解说”:电动车不能装遮阳伞吗?
网友“手机用户5753865040”:唉!应该带着孩子拘
网友“桃花源2393381”:打什么马赛克,视频方面已经完全暴露了呀。这个女人鼻孔朝天,嚣张跋扈,不给点教训,她是不会收敛的!听说哺乳期,只罚500,向当事交警道歉,没有拘留吧。
网友“魏武乡中一布衣”:淮北竟然是这样上头条的?
网友“山不转水转26236142”:我倒是没感觉装了遮阳伞有什么不对
图为涉事车辆 李宗亮 摄
中新网柳州7月12日电 (韦豪强 韦晓冰)广西柳州市一女子驾驶车辆被交警查扣,其两女儿听闻后赶来阻止交警依法扣车,一女儿驾另一辆小轿车堵住被查扣车,并撞向执法交警。最终,两人涉嫌阻碍执法双双被拘。
据民警介绍,7月11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在拉堡城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当天12时30分许,民警在柳堡路供电大厦路段查获一辆正在行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
经查,该车无号牌无保险,驾驶人韦某清无驾驶证,执勤交警依法对其开出强制措施凭证,将该车暂扣。
图为一女儿指责交警 李宗亮 摄
此时,两位年轻女子走过来围住执勤交警,自称是驾驶人的女儿,要求交警照顾“放一马”,并拦住被查扣车不让走。
被执勤交警拒绝后,两人仍是不依不饶,喋喋不休指责交警。纠缠半小时未果后,其中一名女子驾驶其停放在路旁的小轿车,不顾交管人员的制止急速后倒,企图堵住被扣三轮车。过程中,车辆尾部撞向现场一名交警,该交警差一点摔倒在地。
现场民警上前表明态度,要求女子尽快将车驶离,但女子始终置之不理。僵持40多分钟后,在警方执行砸窗等强制措施及多方思想动员下,驾车女子才打开车门,被现场民警控制。
经查,驾车女孩韦某银,28岁,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人,另一女孩韦某苗,30岁,是其姐姐。
据两人介绍,在接到母亲韦某清告知车辆被查扣的电话后,两人驾车赶到现场,希望通过各种方式让交警不扣留其母亲所驾的无牌三马车。
目前,韦某银、韦某苗因涉嫌阻碍执法,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克莉丝汀娜鲍鱼”:就要这样,别以为啥人都可以骂
网友“阿罗40”:泼妇
网友“手机用户6043177634”:素质太低!这种女司机在路上真害人!
网友“一路有您185537986”:电动三轮车在哪里上牌
网友“一路有您185537986”:这车是电动三轮车吗?
网友“仰天长笑29”:电动三轮车可以办号牌?这种车可以生产可以销售就是买了不能上路,天理何在?
网友“回忆2013到2015”:两个颠婆嚣张多
网友“朋151441346”:是咩拉,我看三马车天天有!
网友“成团母婴店”:野对成团人,牛逼没
(2017-07-12)
2017年6月25日8时50分左右,在石家庄市正定县生活的高某某(女,灵寿县慈峪镇人)去银行办理业务,将车停放在路边的盲道上。因其机动车占压盲道,而且驾驶人也不在现场,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开具罚单。
高某某看到罚单后随即在《百度贴吧-正定吧》发布“贴条的100块钱就当给你们买棺材了”“这帮狗太敬业了”等不当言论,公然侮辱正常执法的民警。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警方已对高某某处予行政拘留八日处罚。
石家庄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是违法行为。
同时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停车,积极配合、理解民警工作,让我们警民携手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石家庄网警巡查执法、河北交通广播)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新四少”:我支持这个女的行为,我哥们是拘留所的厨子,最近老是剩饭!这下可以多卖点了
网友“惠腾龙”:点赞,请别问我给谁点的
网友“图拉”:有车没地停,有笛不能鸣,开车不乱行,罚单随机性!
网友“IKnow146973308”:祸从口出说的就是这个吧!
网友“2018赤壁”:恨死乱停车的人
网友“大世界小宇宙6”:开车的时候有事随便靠路边一停,觉得不会耽误多长时间,罚款会很冤枉,可是当自己骑电动车时,每每因为路边乱停车而被迫挤到机动车道时,心里都在骂无数个曹尼玛,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换位思考一下,交警做的没错。
网友“冰冰3340367”:拘留八天太少了,应该让她一辈子在里面呆着!
网友“等待20230806”:这不作死吗,他这是好的,没把你打一顿就不错了
网友“高氏家族6”:中国最辛苦的,是警察,爱岗敬业,值得尊敬。
网友“000022494795”:他说出了大部分人的心声赞一个
(2017-06-28)
6月7日高考第一天,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保障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一直在一线执勤。但辛苦了一天,朋友圈却出现了辱骂交警的信息。
监控到该信息后,交警大队当即向保安派出所报案。6月15日,违法行为人高某迫于舆论压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高某供述,6月7日当天,其在志丹县高级中学附近,遇到正在执勤的交警,因其之前驾驶机动车辆违章,驾驶证被暂扣后一直怀恨在心,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发表辱骂交警信息,该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被转发传播。
6月15日,志丹县公安局保安派出所对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华商记者 贺秋平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孤寂的latewind”:点赞
网友“两天79045898”:恶人先告状
网友“小鲜肉的爱”:人才……
网友“手机用柳毅传书”:什么的不咬人来者
网友“清风路上123”:人家在朋友圈里发泄一下
(2017-06-16)
5月5日下午,江苏灌南籍女子胡某因不服违停被罚,朋友圈发贴辱骂交警,被江苏响水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因胡某正在哺乳期,拘留不予执行。 5月5日10时37分,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金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灌南牌照的轿车停在行政服务中心对面的非车动道上,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遂对其进行违停取证,贴罚单。事后,从附近办完事回来的胡某发现罚单,怀恨在心,气愤不过,便在朋友圈发贴辱骂”交警垃圾,去你麻痹的”……。 胡某本以为朋友圈骂两句就算了,解解气没什么大事,没想下午一张当地派出所的传唤证将她传到了派出所,办案民警打开她的手机,辱骂信息仍在,胡某也对发贴辱骂民警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至规定,响水县公安局依法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不予执行),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经了解当事交警得知,胡某所反映的只贴连云港牌照而不贴本地牌照情况不存在。因为当时只有胡某一辆车停在那里,交警贴完罚单后就离开了现场。 据悉,这是响水第二宗网民因不服处罚在网上发帖辱骂交警泄愤而被拘留的案例。今年2月份,响水刘某在东园街违停被罚,为泄愤在朋友圈辱骂交警,同样被处以七日拘留。 在此,本V提醒各位网民,维护网络环境清朗和谐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网络无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广大网民切勿冲动逞一时之快而以身试法。( 藏蓝笔客)
(2017-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