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4月27日记者获悉,教育部、住建部已下发文件对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时限,并称将严肃处理虚报、走形式等“假治理”行为。
据悉,2019年1月,《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提出集中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随后,各省都陆续出台了摸排治理方案。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一年来,治理工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是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两部门在通知中强调,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本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等目标,研制2020年治理工作方案。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城镇小区配套园,《通知》要求,“一园一策”明确落实举措,逐园逐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还分别对需要转为普惠,需要移交、回收、置换、购置,以及新建、改建、补建的配套园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
记者注意到,日前河南省已下发小区配套园治理的相关实施意见,对各类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例如,对批而未建且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未被占用的,要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建,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组织开工建设;需补建和改建的,于2020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对闲置未移交的,要督促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移交;对挪作他用未移交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于2020年8月底前恢复原貌并完成移交。
《通知》强调,将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对虚报治理进展、走形式治理、普惠性幼儿园不普惠等假治理行为,严肃处理。教育部、住建部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整改工作进展。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