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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法庭受审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伙不法分子成立了一家传媒公司,打着介绍模特、群演工作的幌子,收取应聘者保证金,并据为己有。在5个月内,这伙人骗取40余人钱款22万余元。此案昨天并未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路某、李某、张某于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千鹤家园小区北京华语新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高薪招聘信息,以介绍工作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等形式,骗取40余名被害人共计2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路某负责北京华语新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运营,被告人李某负责面试被害人以及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和保证金,被告人张某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并联系应聘者来公司进行面试。
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据悉,该公司老板目前在逃。被告人路某供述,公司成立于去年9月,一共9人。
根据被告人供述,公司会在各类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群众演员,平面模特,一旦有招聘者“上钩”,便将招聘者约到公司所在地面试。面试人员会给招聘者画一张“大饼”,透露公司正和多个电商服装商家合作,替这些商户招募服装模特,模特的酬劳也已经洽谈好,共拍摄24场,酬劳4万余元。
一旦应聘者对此表露出兴趣,面试人员便会谎称公司已经和服装商户签了合作协议,交了定金,因此需要应聘者交纳保证金或违约金。面试人员往往会为收取保证金的理由加“双保险”,他们假意当场测量应聘者的身材,告诉应聘者服装电商很快就会为应聘者做出合身的衣服。如果应聘者违约不来拍摄,制作衣服的费用就会白白浪费掉,公司继而受到牵连,需要赔偿电商损失,因此招聘者必须交纳保证金。
拿到钱后,公司人员便会将应聘者抛之脑后,不再理会,一旦应聘者前来询问,便施展各种招数拖延。
昨天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检方建议判处张某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两名被告的刑期均在3年半至6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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