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官我有忧郁症!”台湾越来越多嫌犯为了减轻刑责,自称有精神疾病。两年前云林检方侦破的郑姓男子等4人组盗墓集团,二审时集体辩称罹患精神疾病,创下首例;但经两家医院鉴定,都认为作案时精神正常,维持一审刑度。法界表示,未来这样的现象已成无可避免的趋势。
减刑的最好办法竟然是自称患有精神病?
以郑姓男子为首的盗墓集团,2012至2013年初至少犯案127件。当4人集体辩称有精神疾病,合议庭法官和莅庭检察官都很惊讶,因为若精神有问题,一审早就该提出,却无人说精神有问题。
他们盗墓手法高超,晚间作案时,能借助手机卫星定位,精准判断棺木中颈部与手腕的位置,挖洞后伸手入内窃取金饰;犯案前还会先行道歉仪式,并且怕新墓臭味难闻,根据墓碑上的年份选择旧墓下手。
“这不是精神疾病患者能完成的智能型犯罪!”一般都仅找一家医院鉴定,法官特别选了两家医院做精神鉴定。
鉴定内容有语文智商,及语文理解、概念形成、知识学习、数字运算能力表现的分析;有的人提出过去的精神就诊纪录,有的辩称服役时因精神状况不好被退役,有的表示常心神不宁。
两家医院最后都认定郑等人在盗墓时的行为正常,不会影响到违法时的行为能力;所谓心神不宁,是因为犯案时怕被警方抓,台南高分院仍维持同样刑度,判5年到2年多不等徒刑。
其中成员之一的叶姓大学生,为了求取法官轻判,还出具资料证明课余到医院、庙宇、小区做志工,有真心悔改;但法官仍判他2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