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暑假,正在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中学暑期补课的刘良文,上完晚自习后再也没有出现,至今音信全无。6年来,焦急的父母找遍了半个中国,依然没有孩子的踪迹。“6年了,是失踪还是离家出走、是被拐还是被卖、是死是活,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父亲刘泽权说。目前,学校一审被判赔偿刘良文一家33万元,刘良文家人不服提起上诉,双方正在等待二审的最终判决。
高三学生在校失踪 晚自习后十八岁少年离奇失踪音讯全无
晚自习后十八岁少年离奇失踪音讯全无
2009年7月,刘良文在江安中学进行高三学生暑期补课。当月16日晚,刘良文晚自习后没有回到寝室,从此踪迹全无。
江安中学在出具的《关于我校高2010级8班学生刘良文离校未归的情况说明》中表述到:2009年7月16日晚自习(县城北城片区停电),该生下自习后未直接回寝室就寝,并未向任何人说明、请假就离校外出,寝室管理人员当晚查学生就寝时又发现该生未归,马上通知代理班主任陈幸福老师,陈幸福老师当即清查,未果。2009年7月17日早上,代理班主任陈幸福向班上学生通报该生情况,动员学生查找,鉴于该生此次离校外出没带任何随身物品,代理班主任陈幸福感觉到该生行为不正常,于是当即到学校保卫科报案、备案。
对此,刘泽权表示:自己事后问过孩子的同学、学校的保安以及孩子的老师,大家都说上晚自习第三节时都还看见刘良文,但晚自习后就在也没人看见他。而保安也没有发现刘良文出去过,自己走访了学校周边的群众,也没有人看见过孩子。
发现孩子失踪后,刘泽权在7月18日才接到学校通知。刘泽权急忙从北京赶回老家,并联系亲朋好友在学校周围四处寻找孩子的踪影。“网吧、游戏厅、车站、小吃店、工地,只要是能想到的地方我们都去找过,哪怕有人说看见过一个少年在哪里哪里,我们都赶过去看,但一直都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刘泽权对记者表示。
找遍半个中国 怀疑孩子已经遇害
刘良文是家里的老二,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想起儿子,刘泽权一直认为儿子不是离家出走。“我儿子没什么坏毛病,成绩在班上算中等,比较静,不怎么惹事,很听话懂事。”
据刘泽权介绍,事发前并没有听说儿子有什么不正常的表现,同学和老师也没有发现孩子有什么不对。而且孩子失踪后他的手机、衣服等随身物品也没有带走,应该不是有预谋地出走。
孩子失踪后,刘泽权和妻子一直没有放弃希望,一边打工一边四处寻找孩子。6年来,云南、重庆、陕西、河南、河北、山东、……两人几乎走遍了半个中国。“我们在火车站发过传单、贴过告示、四处发过消息。只要有人说看见相似的孩子,我们马上就赶过去找,但一直都没有找到。”说起6年来的经历,刘泽权一直遗憾没有孩子的消息。
6年时间过去了,刘泽权一家慢慢地接受刘良文可能已经遇害的事实。“虽然很不想这么想,但的确可能儿子已经遇害了。”刘泽权说。
质疑学校处置措施 要求学校赔偿70万
在江安中学出具的《关于我校高2010级8班学生刘良文离校未归的情况说明》中阐述表示:2009年7月16日,考试后刘良文所在班级在补课,其班主任罗永刚老师因公出差,由陈老师代理班主任。事发后代理班主任无刘良文家长联系方式,迅即与班主任罗老师联系,后罗通知其在城区的亲戚及北京务工的父母。7月19日,在成都出差的陈茂华校长赶回学校,投入寻查工作。
对此,刘泽权认为学校的管理存在漏洞,这么大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如果学校第一时间就能发现孩子失踪,并通知家长,自己马上就会发动亲朋好友在学校周边去找,就有很大的机会找到。但学校在两天后才通知自己,肯定应该承担责任。
孩子失踪后,刘泽权向江安警方报了案,但也一直没有孩子的消息。在寻找刘良文的过程中,江安中学给了刘家一定寻找经费,前后共计5万多元,并悬赏一万元寻找孩子的线索,但也没有任何消息。
2012年3月,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刘良文失踪。2014年10月,江安县法院判决宣告了刘良文死亡。刘泽权夫妻随后提起诉讼,将江安中学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30万及寻子期间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合计49万余元。
一审开庭时,刘泽权一家又追加诉讼请求20余万元,合计近70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的死亡赔偿金4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对丧葬费、寻找过程产生的10多万误工费等赔偿,不予支持。法院认定原告方的合理损失合计47万余元,按照一审法院确定责任比例,应由被告江安中学承担70%的责任,赔偿3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刘刘泽权夫妻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已经开庭,双方正在等待最后结果。对于儿子,刘泽权表示:“现在如果还有孩子的消息,虽然希望不大,但我们肯定还会去看,万一有奇迹出现找回儿子,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安慰。”
23日,江安中学一负责人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在孩子失踪后主动寻找过该名学生的下落,也积极配合过家属寻找线索。至于赔偿问题,学校将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该承担多少责任就承担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