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出侵权戏,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被判侵权,原著作者获赔百万
2017-08-12
橘子娱乐
今天,小说《匆匆那年》作者九夜茴转发微博,感叹原创维权太过艰难。
整个事件要从2012年说起。
2012年4月5日,天津金狐文化传播公司(由搜狐视频设立)与王晓頔(笔名九夜茴)订立《〈匆匆那年〉电视剧改编权转让协议》,约定王晓頔向金狐公司转让《匆匆那年》小说的网络剧改编权。而后金狐公司制作完成的《匆匆那年》网络剧热播,且每集片头都注明“九夜茴同名原著改编”。
2013年6月,王晓頔继续创作完成《匆匆那年》小说续作,即《匆匆那年》的番外。
由于网剧《匆匆那年》的热播,金狐公司有继续拍摄了16集网络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该剧与2015年12月开始在搜狐网站的视频栏目供用户点播。每集片头注明“本故事根据九夜茴小说《匆匆那年》改编”,且全部著作权归天津金狐文化有限公司所有。
与此同时,原著作者王晓頔却对这续集的诞生,一无所知。
王晓頔表示,在当时,与搜狐签订的三年合同应该已经到期了。
但她找出当年的合同却发现,搜狐在合同中使了个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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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违背约定没有注明合同有效期。因此在搜狐发出的声明中,声称作者与搜狐签署了永久转让合同。但王晓頔表示,合同中没有一点表示“永久”的意思。同时,作者认为,搜狐利用原小说中的人物设置,自行编出一个续集的行为不合法。
而后,搜狐方得知王晓頔或许会起诉侵权,私下约见王晓頔,表示会继续让项目进行下去,并希望得到作者的同意。此举遭到王晓頔拒绝。
近日,本案公布了审理结果。判决《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停止使用侵害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很显然,原著作者王晓頔对这个结果并不算满意。因为这部“伪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仍被允许在线上播放,继续获益。
橘子君真心的希望,这些原创者能获得应得的权益。也相信,法律会还其公正。
最后一句
又一个侵权事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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