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 究竟是怎么回事?

  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为何会这样?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我也是醉了!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在负责帮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的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17人的贿赂款5586000元,美元现金55000元(折合人民币445857元),合计603万余元。马德受贿卖官案是建国以来最大卖官案,牵涉官员260余名,近日这名罪魁第三次获减刑。

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 究竟是怎么回事?

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 究竟是怎么回事?

  马德,男,现年65岁。2003年5月13日,马德因收受巨额贿赂被黑龙江省委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二中院审理马德受贿案。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另案处理)先后收受17人的贿赂款人民币558万余元、美元5.5万(折合人民币44万余元),共计人民币603万余元。牵涉的260余名官员中,除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高官外,还有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

  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马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7年11月5日,市高院对马德减为无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8年。

  2015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认为马德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监规获年度监狱嘉奖1次,有悔改表现。

  7月3日,二中院经审理准予马德减刑一年,这是马德的第三次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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