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温度的视觉:留德中国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惨叫应该整栋楼都听见

  历经8个月的审判,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8月4日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此时距离她遇害已经过去15个月。

  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当地法院4日判决本案的男被告Sebastian F.终身监禁,其前女友Xenia I.则获刑五年半。

  李洋洁在2016年5月11日深夜遭严重性侵、肢体暴力而死亡。根据检方的起诉,本案的作案者曾是一对情侣,作案时两人均为20岁,其男被告是此案的主犯,而女被告是应其要求在街上物色强奸对象。同年11月25日,法院正式开庭,在经历三十多场庭审后,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在中德两国都引发巨大关注,除了案情残忍、凶手行为与年龄形成巨大反差等因素外,男嫌疑人的母亲和继父系德绍当地高级警官也为本案增添了许多不寻常之处。

有温度的视觉:留德中国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惨叫应该整栋楼都听见

  德国当地法院4日判决本案的男被告Sebastian F.终审监禁,其前女友Xenia I.则获刑五年半。视觉中国 图

  夜跑时被骗,“用尽全力抵抗”

  李洋洁的老家在河南省焦作博爱县。据《大河报》此前报道,李洋洁从高中到大学,一直学习认真,踏实上进。爱笑爱生活,是她留给同学的最深印象。

  但是在去年5月11日晚,在德国德绍市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建筑设计的李洋洁却遭遇不测。当晚,李洋洁出门夜跑后失踪,距离其毕业只有两个月。次日,她的室友报案。

  警方于5月12日开始寻找李洋洁,13日找到其尸体。17日,警方公布的验尸报告显示:李洋洁生前被强奸,死因是头部遭暴力袭击。同年5月23日,两名嫌疑人被捕,11月25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首日,德国检方公布了李洋洁案的更多细节,案情的残忍程度震惊旁听席。

  据德国媒体当时的报道,检方披露,李洋洁案发当天是被女被告Xenia I.诱骗到一处空置住宅的,Xenia I. 与男被告Sebastian F.都对李洋洁进行了暴力击打。

  “男被告还采用了胁迫的方式,与遇害者发生了多次性行为。”女检察官克罗普夫(Heike Kropf)说。

  “遇害人李洋洁多次作出了反抗,并且因为极度痛苦而不断发出惨叫。两名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大概持续了一个小时,随后将身受重伤的遇害人留在空置住宅中、离开了作案现场。三个小时后,被告人又回到了现场,他们本来以为经过这些时间,遇害人已经死亡……两名被告于是将遇害人拖到室外,两天后她被发现时已经死亡……根据法医的鉴定,遇害人全身多处骨折、多处皮下出血、有明显性侵痕迹……”

  庭审结束后,一名当地报纸的记者曾感叹到:“我刚才听得,整个人都僵住了!”

  在首日庭审中,女检察官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处于恋爱关系中的两名被告人,由于女方并不能满足男方的性需求,因此恋爱关系并不稳定。女被告担心分手,于是与男被告一同商量通过其他方式满足后者的性需求,以挽救恋爱关系。

  而根据德国检方发布的李洋洁尸检报告,当时她曾用尽全力予以抵抗。邻居在李洋洁被害致死的居民楼中能听到她的喊声吗?这一问题后期一度成为庭审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今年3月,德国媒体报道称,调查人员委派专业评估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声音测试显示,当时李洋洁被害时所发出的喊叫声应该能被整栋居民楼的住户听见。

  整个案件的审理长达8个多月,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的发言人施特劳布曾介绍,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人,真正知道作案详情的只有两名嫌疑人,但他们在法庭上一直保持沉默。法庭需要DNA证据、血液喷溅证据、法医验尸证据、通讯证据、互联网使用证据、心理鉴定证据、视频监控证据、受害者亲友旁证等多个角度的取证,总共邀请了几十名证人出庭。

  男嫌疑人母亲一度参与案件侦破

  在7月31日的最终陈述中,检察官克洛普夫说:“我做了大约30年的检察官,职业生涯中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案件,但是像此案这样、每场庭审旁听席都几乎座无虚席的,还真是从未遇见过。”

  案件受关注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作案手段的残忍。据参考消息网报道,本案中,男嫌疑人的母亲和继父系德绍当地高级警官也为案件增添了许多不寻常之处,Sebastian F.的母亲甚至在一开始还参与了本案的侦破工作。这也为外界提供了口实:嫌犯的母亲是利益相关方,可能干扰了案件的调查。

  Sebastian F.的母亲先是以“精神抑郁”为由报病假,拒绝出庭作证;后在检察院试图推翻其病假理由之时,她索性运用证人沉默权,直接宣布拒绝出庭,这些行为都加重了外界对德绍警察与司法机关公正性的怀疑。

  不过,在德绍检察院看来,Sebastian F.的母亲虽然在案件一开始就参与了调查,但是在她儿子的作案嫌疑浮现之后,她立刻就要求其子去警察局接受调查;Sebastian F.被捕后,她也并没有再插手调查工作。在8月1日的最终陈述中,李洋洁父母的律师派茨纳也并没有直接指责Sebastian F.的母亲干扰调查,而是说“作为母亲,她当然有权那样做,可她应该记得,她同时也是一名警察”。

  本案的另一大焦点是究竟按照成年刑法还是青年刑法来判决。在德国的刑法典中,被告的犯罪时间在18周岁之后,就可适用成年刑法;但是18周岁之后、21周岁之前的犯罪行为,还可以酌情适用青年刑法。后者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戒,还包括教化与改造,因此其适用前提是:被告的心智尚不成熟、具有一定的改善空间。

  在三十多场庭审中,控辩双方花了大量的精力来争论到底是否能用青年刑法。辩护律师认为,两名被告幼年都经历过严重家暴,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其不成熟程度足以适用青年刑法。而检察官和陪诉方则认为,男嫌疑人已经被心理医生鉴定为“心智已无改善空间、20年后其心理缺陷依然存在、因而无可教化”,因此坚决要求适用判罚更严厉的成年刑法。

  最终,在8月4日的一审宣判中,男被告按照成年刑法被判终身监禁,法院认为,由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他不能像一般的终身监禁囚犯一样在服刑15年后申请假释。对于女被告,法庭认可了心理鉴定师作出的“心智尚不成熟”的认定,因此按照惩罚较轻的青年刑法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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