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属索赔878万
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据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介绍,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13时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2017年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定于8月24日开庭审理。7月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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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手机用户63497242807”:段友们不要举报呀、、这年头看头条的要求好高啊,让我们这些段子手扣紧头皮的给你们想段子,你们要多多支持我们才有动力啊?百度:毛柯志;。。唉老铁还的想办法编呀,不然你们不看,我们就没有动力了、、没想到你们居然看完了。谢谢老铁们的支持
网友“香老头”:第一,反诉小孩偷车,第二,起诉小孩家长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第三,要求监护人赔偿污蔑带来的名誉损害。
网友“手机用户62943418693”:跟ofo有什么关系?不讲那些没意义的话,我对先生也是受够了,每次3分钟,很扫兴的,前个月老公暗地里看了一文章名, 韩警件de忆事’,就好了,才天天搞伴个时,人家不要不要地,. 牛牛哒了
网友“东北小骄傲”:孩子没了确实很痛心,但是自己不反省到处讹人!为孩子有这种父母更感到痛心
网友“雪139774456”:死者为大,更何况是个孩子,本不想说你,可你想钱想疯了,你应该连马路一起告,因为有马路才可以逆行,索赔一千万,连客车生产厂家一起告,因为有大客车才会出这个事故索赔一个亿。逝者已矣,别再拿孩子的命去无理要钱,这样会增加罪的
网友“海的女儿1117”:支持小黄车不赔偿的请举手!
网友“手机用户60564271290”:家长没教好,别怨别人,长记信但代价太大。
网友“佘山老道”:已经明确告知12岁以下不准骑行,你还有脸说。丢脸。
网友“要什么ID”:这都是家长教的开锁,自己鼓励的,被撞死了,反过来告ofo,可以告这个小孩偷车,赔1000万
网友“桃园居士36”:中国人的传统讹人千年不变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微博:
13岁男孩骑共享单车摔倒后身亡,死亡原因尚未查明,但已有律师明确表示,如为单车质量问题,单车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菜导的关注点则不太一样:共享单车遍布大街小巷,骑乘者中渐渐增加了中小学生的身影,如遇到这类风险,保险能否给到应有的保障?
意外险不一定能保障
保险的理赔需根据出险原因并结合险情发生时的环境等情况进行判断,以上述案件为例,大家第一时间能想到的保险不外乎意外险与学平险(中小学生平安保险)。
那么这两类保险就能为上述案件提供保障么?
还真不一定。
学平险本质上是一份意外综合险,包含了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保障内容,理赔核定时的参考条件与意外险一致。
菜导在以前的文章中讲过,意外险规定的意外必须同时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四个条件。
一般摔倒直接导致的结果,无非造成不同程度的擦伤、撞伤,或是骨折,而如果某人摔倒后死亡,极有可能是摔倒事件诱发了被保人体内疾病(如脑血管破裂),摔倒只是诱因,对身故本身并不起决定性作用。
根据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当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在其他条件都满足,而不满足“非疾病”的情况下,申请意外险理赔,保险公司是拒绝的。
即使因为共享单车本身质量问题而引发事故,对该男孩已有的保险理赔并不产生影响,这一点直接决定的是单车公司所需要负担的责任大小。
除非死亡证明能明确男孩非疾病所致,而因意外导致身故,那么无论是其投保的普通意外险,还是学平险皆可获赔。
寿险赔偿有限额
如果死亡证明最终判定为疾病身故,则只有寿险与含身故责任的分红险、万能险等可获赔。
需要注意的是,保监会规定,10岁≤N<18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身故给付不能高于50万元(含)。
不过,万能险的赔付不受此规定限制,其理赔额为已交保费或被保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者必须年满12周岁。
也就说,如果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而小朋友不满12周岁,即使购买了上述几类保险,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赔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菜导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对于自己孩子的安全监督切莫松懈,平时也要加强对孩子风险防范的教育,提高风险意识,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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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AA手机专卖罗邵琳”:现在的律师真的是,不想说了,假如我的车坏了,没刹车,我把它丢在车库里,被人偷走了,他开的时候因为没刹车出车祸死了还能怪我?怪我应该在车上提示:此车没刹车,不能偷?
网友“椰子7444671”:律师咋想的呢,你不按正常套路骑车,出事还怨别人。
网友“遥遥舞七”:我一个学生,骑自行车来学校路上摔桥下死了,家长说学校全责要五十万,学校只让找保险看保险赔多少学校再给两万,家长找了十几个人把领导和班主任打了一顿,把学校给砸了。这就是所谓的纯朴的农民做的事。
网友“ManBFBox”:都没有付钱,没有合同效益
网友“已经被注册请跪一个”:我是小黄车老板还要告他偷车。。但是看在他死了还为小黄车上头条的份上,那就不追究了
网友“壮志未酬心已逝”:关小黄车屁事
网友“月夜星空29060041”:孩子死了,我们深表同情,但不能因此败坏风化,小黄车无责,有责任也是自己家长的,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网友“按住啦掰B痒瘾”:意外险基本不会赔,因为新闻都爆出来了,男孩是骑着偷盗的共享单车进行漂移的时候摔到的,先不论是否是由于摔倒引发自身原因,首先这个漂移就属于高风险运动和半职业体育运动(特技体育),国内几乎所有的普通意外险都只承包1-4类职业,且将高风险行为列为除外责任,玩漂移是属于除外责任里的,即使的确是漂移摔伤致死,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的!更何况车是偷来的,这还涉及到犯罪!保险条款里犯罪和拘捕导致的意外也是拒赔的!只要买保险的时候仔细阅读过条款就都会知道!
网友“阳光小小青年”:世间还有如此不要脸之人?脸皮厚的能当防弹衣!
网友“Alice颜是猫咪控”:现在国情风气都是这样差,自己都没有约束力,对于小孩去世肯定是同情,但是这样去告,这家人还真是没脸没皮,就跟那个香蕉噎死的孩子一样
(2017-06-27)
6月18日下午五点,在郑州西三环冯湾村附近,4个孩子骑小黄车在路上飙车玩。其中一个男孩不慎发生意外,摔倒身亡,年仅13岁。男孩的家长在现场痛哭,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目击者介绍称,当时4名孩子都在练习漂移动作,男孩的车速太快,路又是下坡,没掌握好平衡,从车上摔了下来,当时就不行了。
目击者还表示,这几个孩子骑的都是ofo小黄车,他们经常破解密码,骑小黄车玩。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视频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祝闻豪)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晴皓80479221”:小黄车无辜了,考验法官大人的水平了!
网友“BOY重生”:贪便宜吃大亏!
网友“僾上妳佐儿”:只能 呵呵!
网友“图小黑”:我从来不破解,也就一块钱,无所谓的,小朋友家里买个也就几百块钱,现在人都没了!
网友“顺其自然771”:靠前几天还十二,两天可就十三了,扯淡
网友“远方会有答案”:修路时为什么不考虑到骑车人有可能摔倒死亡的情况而没有相关的防护措施?所以路政道路设计施工方都有责任
网友“照亮江湖一盏灯”:偷车,然后逃逸,下坡路摔死了!
网友“kangpinglidehao”:骑车玩摔死怨地球
网友“维森24”:得有人管那小黄车,你家长咋不管好自己孩子?一有事先找别人原因
网友“好运苹果1”:家长是干啥吃的?当时在干什么?
(2017-06-20)
看着满大街的黄橙蓝绿,就知道共享单车火了。除了不断升级的烧钱大战,停放乱象、维权纠纷、押金争议……满屏的新闻,不“共享”都不行。在共享之外,更是出现了大家广为关注和担忧的问题:如车况好不好?会不会导致骑行意外?出了事情谁埋单?
最近一则关于一名10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大巴碾压身亡的新闻引发关注。事情就发生在上海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骑着ofo共享单车的男孩被一辆大客车碾压,男孩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该起事故或为上海新版道交条例实施后,上海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而就在事故发生之前不到2个月,31岁的冯先生租用ofo 共享单车,在下坡骑行时,由于刹车失灵摔伤,遂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等2万元。
在此之前也出现过厦门的叶女士在骑车的时候由于刹车失灵,导致骨折;
成都的黎女士在通过路口时,被一辆白色宝马撞到等等......
骑共享单车出现意外,谁来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
那么,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找共享单车公司,同时第一时间做好取证报警。
举个例子,因为刹车不灵造成伤害,单车公司作为提供方,负有一定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户在注册共享单车账号,交纳押金支付费用,扫描二维码骑行共享单车的行为,是在事实上形成一种租赁关系。共享单车企业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尽到审慎、善良管理及维护保养的义务。同时有应当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安全骑行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的责任。若是共享单车经过权威部门的司法鉴定予以确认确属存在产品缺陷,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了,现在也很多单车公司都有给单车买保险,用来保障骑车人的意外伤害,一旦出现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不过,这种单车保险能不能获得赔偿,还是要看具体的保险条款。比如摩拜,它的理赔前提是“自行车自身原因”,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自行车本身的问题出现的意外,是不会理赔的。
那么,如果是骑共享单车车撞伤他人?又怎么赔偿呢?
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第二,若购买了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
如果我们自己有买人身意外险的话。那么,当出现了意外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来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
说到这里,很多人就要问了,“那如果是在机动车道上被其他车辆撞伤,会不会理赔呢?”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一方面要看是否在免责条款里面,如果条款没有规定,那么是可以获得理赔的。
不过呢,具体能赔多少还是要根据保险合同和所提交的事故理赔资料来定。
另一方面,就是要看受伤的程度是否符合伤残认定的标准。当然了,如果你所买的意外保险含有意外医疗责任的话,也是可以赔偿的。
第三,如果骑单车被其他车辆撞伤,那么对方车主也是负有责任的。
举个例子,李先生骑单车在路口左转弯时,发现后面有辆私家车驶近,于是就往回折返想要避开,但还是避让不及被撞成重伤。
那么,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具体赔偿的情况,会根据对方车辆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先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车主按责任比例分担。
因为,根据交通事故认定,双方都有违章行为。私家车主通过路口没有减速慢行,要负主要责任。而李先生自己非机动车机动车道上横穿,没有下车推行,也没有在确保安全后直接通过,要负次要责任。
骑单车发生意外什么保险可以赔?
在了解了各方责任过后,我们会发现,其实最终还是“保险”来买单。那么,对于经常骑共享单车的人群,有哪些保险可以选择呢?
专属单车保险
现在有互联网保险平台推出了专属的共享单车保险,价格也很便宜。
比如慧择网上的“安心骑行”共享单车意外险,10万的意外身故/伤残,5000元的意外医疗,3个月保障期限只需要11.88元。
人身意外险
也有很多人问:“意外险是否也可以保障骑行风险呢?”
简单而言,一般综合人身意外险可以保障日常骑行,但不会承保高风险骑行运动。比如被保险人从事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属于免责范围。
对于常年骑单车上下班的朋友,最好能够选择一份一年期的产品。目前,市面上一般的一年期人身意外险,200左右就可以买到30万的意外身故和伤残,3万的意外医疗。比如“安心无忧”意外保障豪华版款性价比就非常不错。
骑行险
骑行险的投保期限以短期为主,有一个月甚至几天的。
以慧择保险网和史带财险的合作的产品——“美骑·完美骑行保障计划”为例,分三个保障等级。其中计划A仅限骑行爱好者的日常骑行活动,计划B和计划C可承保普通骑行竞赛,也可承保越野、公路赛等活动,但不承保速降、极限运动等高风险运动。
其保障期限仅限1天到12天,保费为5到38元不等。具体而言,“美骑·完美骑行保障计划”以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障为主,同时附加住院津贴和紧急医疗转运及送返保障。其中,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保额分别为30万、3万。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那些偏爱骑行偏远地区的朋友而言,一是要选择充足的保额;二是要注意保险有无紧急救援项目。
总之,现在共享单车到处都是,无人监管,各种乱停乱放乱开,而单车企业又根本无法控制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将导致更多意外风险。那么,作为经常骑共享单车的人,就更应该为自己配置一份意外保险,来保障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了。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或更深入的见解,欢迎关注“慧择保险”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黑金刚81911721”:养子不教谁之过?
网友“剑泉12345”:推销保险的。
(2017-04-17)
中消协发布共享单车安全消费提示
企业应从源头上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单车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近日,上海一名年仅11岁的男生在骑行共享单车过程中被客车卷入车底不幸身亡的消息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为降低使用风险,更安全地使用共享单车出行,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31日发布共享单车安全消费提示指出,共享单车服务商应从源头上防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注册使用单车。
中消协表示,共享单车服务商应在用户注册阶段,做好身份认证,从源头上防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注册使用单车;在单车质量方面,在严把成品单车进货质量的同时,加大对单车的有效维护力度,保障投放市场单车的安全使用率,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障碍的共享单车,及时采取替换、维修、保养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此外,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共享单车露天停放,各个配件的质量和性能接受着日晒雨淋的考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在使用共享单车前,应对单车刹车、轮胎、车把、座椅、踏板、车铃及车架等主要部件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综合单车使用人身高及骑乘习惯等因素,按照车辆特点规范地调整座椅高度,在确保单车状况良好、安全的前提下再上路骑行,以保障使用安全。
同时,中消协还提醒,家长必须铭记12岁以下儿童不许骑行,家长不应纵容或扫码后将共享单车交给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车上路。
(20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