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董事会调整 中航信托国华人寿人员获提名

      本报记者 赵彬彬

      5月19日晚间,新潮能源(行情600777,诊股)公告,公司董事宋华杰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将增补程锐敏、戴梓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料显示,程锐敏有中航信托的工作背景,戴梓岍有新理益集团和国华人寿的工作背景。

      新潮能源投资者李光耀对《证券日报》表示,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近两年时间里,化解了多项重大风险,公司主营业务得以发展壮大,完成了阶段性历史任务。“此次央企携手险资为新潮能源的董事会注入更加强大的力量,公司治理的改善将解决公司长远发展和市值回归的重大制约因素,这是我们中小投资者愿意看到的。”

      中航信托国华人寿入局

      天眼查及相关资料查询可知,中航信托系宁波国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99.19%,而宁波国金阳光为新潮能源第一大股东;国华人寿于2016年新潮能源收购鼎亮汇通时,以财务投资人的身份进入新潮能源股东之列,两者均是新潮能源前十大股东。

      中航信托是央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一级子公司,信托业排名前三,资产规模达6000亿。国华人寿则是全国性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其董事长刘益谦,因在投资领域的传奇经历被外界称为“法人股大王”,被誉为“中国巴菲特”。

      李光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近两年时间里,化解了多项重大风险,公司主营业务得以发展壮大,完成了阶段性历史任务。此次,新潮能源董事会进行调整,并提名分别具有央企和险资以及前十大股东工作背景的两名董事候选人,将有利于提高董事会代表股东利益的广泛性,改善公司治理。

      有市场人士表示,从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的背景来看,此次调整是董事会经过慎重考量,从根本上规避“野蛮人”的入侵。之前引来关注的新潮能源股权之争,从根本上来说是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在面对野蛮人敲门时,管理层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稳固董事会考虑,引入央企及险资,为公司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金志昌盛等股东撤诉

      同日,新潮能源还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收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鲁0612民初834号、836号、837号),原告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议一案,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原告于近日已提出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新潮能源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诉讼立案通知书。

      此事还需从新潮能源的控制权之争说起。

      4月10日,新潮能源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4月16日,金志昌盛、绵阳泰合、上海关山、杭州鸿裕提出临时提案,提名董监事候选人,新潮能源当晚提交了公告。

      4月17日,新潮能源收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送达证》(2020鲁0612诉前调866号),以及金志昌盛、杭州鸿裕、上海关山、绵阳泰合对未来事项的《民事起诉书》。

      4月18日,傅斌等提案人代表召开联合记者发布会。此后,多家媒体报道新潮能源“拒收股东临时提案”、“威胁公证人员”、“篡改临时提案”、“被起诉立案”。

      4月19日,新潮能源召开董事会,否决了上述临时提案。同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澄清公告称此前媒体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

      4月23日,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立案,5月18日,因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作出裁决准予撤诉。但直至5月19日,新潮能源声称未收到《立案通知书》。

      立案三周后,金志昌盛等原告主动撤案。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曾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种诉讼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是要对未发生的事做判决。不排除只是为了制造影响,给对方形成压力。”

      新潮能源投资者肖仙妹说,从上述事件的进展来看,所谓的上市公司被立案,不过是“中小股东”利用诉前调解机制,为新闻发布会说辞做伏笔,通过媒体传播,为夺取控制权造势。不过,在4月30日召开的新潮能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经股东投票表决,原董事会架构基本实现保留。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