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号早上7点半,一辆白色私家车突然低速行驶,逼停了一辆正在行驶的黄色校车,这一大早的,是出了啥事呢?
原来,私家车主是汉川市里潭乡派出所长黄鹤,他驾私车经过时,从窗户看到有很多人站着,但是校车里小朋友应该是每个人都有座位的。所以他判断这辆校车严重超员,就把它逼停拦截了下来。
黄鹤将校车控制,随后增援力量赶到,清点一番后,执勤交警吓出了一身冷汗!
校车核载19人,实载 47名小朋友,2名跟车教师,1名驾驶员。
随后,民警立刻让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转员,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员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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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学生客车严重超员 驾驶人被立案侦查
核载35人,却硬“塞”进去了59人,并且乘客大都是赶着上学的学生。17日下午,聊城高速交警及时拦停了这辆客车,消除了这一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该车驾驶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9月17日15时03分,在德商高速聊城西收费站,高速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距收费站60米左右的匝道上,一辆客车停在路边,并且陆续下来一些乘客,该车立即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
待客车出了收费站,民警立即将其拦停,并进行取证。清点发现,加上在高速上下车的人数,该车实载59人,而核载是35人,超员了50%以上。
据悉,该车是从冠县开往聊城市区,运送的是大都是赶着上学的高中生。而该车究竟为何超载,驾驶员称是因为路上有辆车坏了,那辆车上的乘客并到了这辆车上。但无论如何,这都不应是罔顾交通安全而违法的理由。
随后,高速交警协调车辆将学生们送往目的地,而客车驾驶员则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现该案已按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侦办中。 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李晓辉
(2017-09-18)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郭峰 实习记者 蒋楠)9月8日,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在六盘山路胜利街路口开展路检时,发现一辆宁A牌中巴车正沿着胜利街由北向南行驶,中巴车过道站满乘客。经检查,该中巴车超员50%。
据悉,该车核载应为19人,但车内塞了29个人,超员10人。民警当场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罚款2000元,记12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该驾驶员的刑事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生命的安全,不要随意乘坐超员营运客车,一旦发现客运车辆存在超员载客行为应及时举报。此外,驾驶人员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超员行驶。
(2017-09-12)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9月6日中午,连云港市交警海州二大队民警,在对学生上下学做护学工作时,查获了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核载11人的车里,竟然塞了20多个人,而且大部分都是小学生。
面对检查,司机压根就不管车上的学生了,直接逃离了现场。交警上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厢里除了两位陪乘的老师外,其余都是小学生,一个挨着一个坐着。经过检查该。面包车核载人数11人,但现在是24个人,已经超员达到100%以上。
被查扣的面包车来自一家教育机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因为车辆被查扣,该教育机构的一名负责人来到现场,而当交警让该负责人提供驾驶面包车的司机信息时,负责人却称,他并不知道司机的姓名。
随后,超载的面包车被警方暂扣。民警协调其他车辆把学生接走。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越载的,属于犯罪行为,就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司机弃车而逃,并不能逃掉责任。学生安全无小事,不少血的教训也一再提醒我们,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等出了事故再追悔莫及。
(2017-09-08)
交警供图
人民网讯 一辆核载19人的幼儿园校车,竟然硬塞进39个小朋友和1名工作人员,如此严重超载校车被陵水公安交警“逮”个正着。近日,陵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校车司机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该案是2015年11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后,海南首例校车严重超员获刑案。
交警供图
2016年9月7日15时许,陵水县XX幼儿园老板刘某某安排校车司机符某某驾驶一辆中型专用校车送幼儿园的小朋友回家途中,在陵水县三才镇散山村路口被正在进行路查路检的陵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民警查获,经当场查验,该辆中型专用校车核载19人,实载41人(39名学生,1名幼儿看管员和1名司机),超员率超过了100%。
交警供图
陵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校车司机符某某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XX幼儿园的老板刘某某对司机符某某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符某某、刘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当事的驾驶员
众所周知,校车承载着祖国的未来,校车的产生原本是为了学生上下学更方便更安全。然而校车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却让校车变得“不安全”,令人堪忧。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也纳入到刑法范围。除了校车,从事运输的旅客车辆如果出现严重超载的行为,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校车严重超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入刑之前,以前校车严重超载只是单纯的行政处罚,入刑后,将面临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九)》新修条款中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校车、客车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将不再仅仅追究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将视具体情况被追责。
海南交警提醒,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
(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