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亲儿求赡养
男子杨先生三十年前离婚,儿子不满2岁,抚养权被判归女方,三十年来没有尽到一点为人父亲的责任,三十年后,杨先生要求儿子赡养自己,并把30年未见的儿子告上法庭。
近日,一老人将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索要赡养费。据悉该男子三十年前离婚,儿子不满2岁,抚养权被判归女方,三十年来没有尽到一点为人父亲的责任,三十年后,杨先生要求儿子每月给付生活费、医药费800元,若自己生病,医药费由儿子承担,并要求儿子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时探望自己。这看似荒唐的要求,居然得到了法律的维护。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据悉,该男子称他于2010年分两次给了前妻5.6万元,作为儿子结婚等费用。而妻子则表示“当时根本没要,是他自己扔下的。”而儿子李某表示,杨先生在自己一岁多时便与母亲离异,从未对自己尽到抚养义务,也未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自己对父亲没有任何印象,故不同意对其进行赡养。
网友评论:
纳兰清莲:养可以,这个父亲犯遗弃罪,不作为遗弃罪,不给2岁孩子吃,孩子也会饿死,他为自己所犯罪服法后,在养也不迟。那么有心机父亲还算亲情吗,给5万钱的时候这个男人早想好,在适当时候拿走这5万元。
晨哥成长记:如果有一天,晨晨需要面对这个问题时,我想他也会同新闻里的儿子一样,坚决反对的。也许到了那一天,法律已经更改,那才是真正大快人心。
王小猫猫猫咪:要不要脸要不要脸,当初不养儿的时候法律怎么没跳出来说必须养。
下着雪的冬季:我们尊老爱幼,尊敬老人并不是尊敬他老!而是尊敬他的美德与功德!他给社会做了贡献,有值得我们尊敬的成绩!并不是尊敬他老!秦桧几百岁快上千岁了,照样被人骂!被人唾弃!现实中的缺德老混蛋,哪一个比秦桧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