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敢对物业的做法有任何意见,比如不认可他们对于小区卫生情况的管理,或者利用公共空间盈利但从来不公布的收支去向,分分钟会被拳打脚踢。所以,对于物业最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不见为净。
可能没经历过这些事情的小伙伴会有疑问,为啥物业那么差劲,业主们不去投诉他们,或者换另一家呢?
说的简单,就算业主组成业委会也没用。用某物业行内人士的话说:“普遍现象是小区办的基层与物业公司利益捆绑,居委会主任与物业公司经理,三天两头的推杯盏酒勾肩搭背,怎么可能向着业委会?”因此,业主就算受了什么委屈,也得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吞。
好吧,就算让你投诉成功了,换掉物业了,但老物业就是赖在小区里不肯走,你有什么办法?跟他们打架,打不过。报警吗?警察又不好管,打官司吧,又耗费精力,那个业主愿意背负这个责任呢。所以,这就是全体业主对于物业头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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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国家终于看到这个现象了,并在前段时间,发布了物业新规,规定提出,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的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等。如果更换后,物业不愿意搬走的话,就罚到他走。
其中提到对于逾期不改的,对物业服务人予以通报,对拒不移交有关资料或者财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自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处每日一万元的罚款。
可见,之前一直困扰我们业主的难题,正在慢慢解决了。如果物业差,乱收费,换!态度差,不负责,换!无非就是开一开业主大会的程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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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项政策,目前只在北京实行,但我相信北京只是第一个试点,未来会向全国推广来,让那些黑心物业无法继续生存下去。
总而言之,物业大爷们不再改变的话,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何况现在物业越来越多,很多大型物业也开始进入这个行业,竞争力变得格外激烈,优胜劣汰。
因此,对于我们业主来说,未来会有更多的话语权,寻找适合我们的物业。同时,部分品牌物业将传统“包干制”收费改为“酬金制”收费,原来的固定费用变为浮动收费,费用的高低取决于服务内容和质量。
大家对于这个新规期待吗?觉得能够惩治物业吗?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