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电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2日上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F行贿案进行二审宣判。韩国朴英洙特别检察组与李在F将展开“第二轮交锋”。三星能否推翻“共谋与不正当请托”,特检组能否对事关刑期的“境外资产转移罪”展开力证,都或成为二审中的焦点。
据韩国媒体《韩民族日报》报道,如果选择按照一审的“无罪主张”进行正面对决,三星方面就需要推翻几项“贿赂罪”的核心前提。其中的第一个关键点便是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之间是否存在共谋。
韩国检方指控,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F涉嫌向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49亿元)或意图行贿。
一审将崔顺实从三星获得的73亿多韩元的马术资助金,视为前总统朴槿惠收受的贿赂。一审判定,由于共谋关系被坐实,因此虽然崔顺实收受的资金并非前总统朴槿惠所得,但同样属于贿赂。预计三星方面将会从两人的共谋关系着手,提出“李在F不知道两人存在共谋关系”的观点。
此外,一审认定“继承工作”为贿赂回报和不正当请托的对象,预计双方围绕该问题的攻防战仍将继续。一审结果判定“经营权继承工作”一揽子悬案为默认不正当请托。
当地时间2017年8月25日,韩国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F被押往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三星方面为推翻一审有罪前提,或将推进对前大韩马术协会专务朴元五(音),以及韩国前文体部第二副部长金钟等的证人审问。二审中,郑维罗(音)的马术教练安德烈亚斯•赫尔格斯特(Andreas Helgstrand)是否会做出有利于三星的证词也是备受瞩目。据了解,该人曾与崔顺实签订马匹交换合同,并参与了洗钱活动。
韩国司法界分析称,三星在一审中曾一直坚持的“被逼迫的受害者”战略已经失败。因为一般来说,发生在上下关系中的贿赂罪,通常是提供资金的一方承受压力。也有分析称,三星方面或将在二审中承认部分事实关系,呼吁妥善处理,以追求缓期执行,但不大可能会在一开始就采取哭诉战略。
另一方面,《韩民族日报》指出,预计特检组将在推翻“干政”事件的出发点即220亿韩元“财团出资无罪”的判决上下功夫。此外,特检组还计划将证实“有关个别悬案的不正当请托”,而不是“一揽子默示请托关系”。特检组认为,在与总统单独会面时讨论的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的合并等个别悬案,本身就属于不正当请托。
一审中被认定触犯了部分境外资产转移罪的问题,也是特检组不会做出让步的部分。一审判定三星向崔顺实方面提供的42亿韩元马匹购置费,以及提交虚假存款往来申报表的罪名不成立。理由是在制作申报表的2015年9月,崔顺实并没有索要马匹的意向。
然而,特检组认为,三星将崔顺实纳入了金钱交易的考虑范围内。值得一提的是,该问题将直接关系到李在F的量刑。若犯罪金额超过50亿韩元,法定刑罚将为10年以上;但若从起诉金额(79亿韩元)中移除42亿韩元,仅凭37亿韩元判定有罪,刑罚将减少为法定下限的5年。